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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1-00136 | 文号 | 永政文〔2021〕7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11-17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永安市公交综合提升(枢纽站)建设项目及埔岭村安置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1-00136 | |||||||||||
文号 | 永政文〔2021〕7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11-17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永安市公交综合提升(枢纽站)建设项目及埔岭村安置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议<福建永安市公交综合提升(枢纽站)建设项目及埔岭村安置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自然资〔2021〕130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永安市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咨询委员会2021年第6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福建永安市公交综合提升(枢纽站)建设项目及埔岭村安置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就地块有关指标批复如下:
(一)H-01地块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2、用地面积:3.09公顷;
3、容积率:0.7≤容积率≤1.2;
4、建筑密度:≤30%;
5、绿地率:≥30%;
6、建筑限高:30米;
(二)H-02地块
1、用地性质:交通枢纽用地;
2、用地面积:4.99公顷;
3、容积率:1.0≤容积率≤2.0;
4、建筑密度:≤40%;
5、绿地率:≥20%;
6、建筑限高:30米。
未详部分按地块控规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划、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议<福建永安市公交综合提升(枢纽站)建设项目及埔岭村安置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永自然资〔2021〕130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永安市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咨询委员会2021年第6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福建永安市公交综合提升(枢纽站)建设项目及埔岭村安置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就地块有关指标批复如下:
(一)H-01地块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2、用地面积:3.09公顷;
3、容积率:0.7≤容积率≤1.2;
4、建筑密度:≤30%;
5、绿地率:≥30%;
6、建筑限高:30米;
(二)H-02地块
1、用地性质:交通枢纽用地;
2、用地面积:4.99公顷;
3、容积率:1.0≤容积率≤2.0;
4、建筑密度:≤40%;
5、绿地率:≥20%;
6、建筑限高:30米。
未详部分按地块控规及国家现行有关规划、建筑标准的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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