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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1-00146 | 文号 | 永政地〔2021〕11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12-10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1-00146 | |||||||||||
文号 | 永政地〔2021〕115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1-12-10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洪田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实施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方案的请示》(永洪政〔2021〕51号)收悉,依据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的审理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上报的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规模为35.10亩(含项目区内土地开发整理),可新增耕地35.10亩,原拆迁地村庄用地35.10亩。该项目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无村民需安置,可产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35.10亩。
二、项目主要工程量。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田内土方平整、保水层土方夯填、耕作层土方回填(含客土)、田埂修筑、房屋拆除、地面物清理包括垃圾挖埋填;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农渠等。
三、项目预算情况。该项目共需工程投资及拆迁补偿资金81.52万元,其中:土地复垦费用64.27万元,拆旧与补偿费用17.25万元。
四、本项目应在批准后一年内实施完成,项目业主由你镇担任。你镇应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拆迁补偿、建新安置和土地复垦工作,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负责项目实施安全,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五、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市财政局应严格监督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请你镇加强和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的协助配合,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43号)以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操作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56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旧村复垦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件:永安市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情况表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永安市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内容 |
永安市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旧村复垦项目 |
合计 |
|
项 目 情 况 |
总规模(亩) |
35.10 |
35.10 |
可新增耕地总规模(亩) |
35.10 |
35.10 |
|
村庄用地总规模(亩) |
35.10 |
35.10 |
|
拆迁户数、人数 |
5/20 |
5/20 |
|
产生增减挂钩指标(亩) |
35.10 |
35.10 |
|
主 要 工 程 量 |
土地平整工程 |
格田土方平整4445.89立方米,田埂修筑241.71立方米,田坎夯筑1541.93立方米,砌体拆除4279.67立方米,地面垃圾清理1966.18立方米,水泥坪拆除1848.42立方米,垃圾外运7403.71立方米,垃圾填埋坑开525.22立方米,垃圾填埋437.68立方米,客土7464.45立方米,保水层夯实1046平方米 |
格田土方平整4445.89立方米,田埂修筑241.71立方米,田坎夯筑1541.93立方米,砌体拆除4279.67立方米,地面垃圾清理1966.18立方米,水泥坪拆除1848.42立方米,垃圾外运7403.71立方米,垃圾填埋坑开525.22立方米,垃圾填埋437.68立方米,客土7464.45立方米,保水层夯实1046平方米 |
农田水利工程 |
新建De50PE管道2条1090米,管道放水口5个 |
新建De50PE管道2条1090米,管道放水口5个 |
|
田间道路工程 |
|||
投 资 估 算 |
总投资(万元) |
81.52 |
81.52 |
拆旧区整理复垦费用(万元) |
64.27 |
64.27 |
|
拆迁补偿总额(万元) |
17.25 |
17.25 |
洪田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实施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方案的请示》(永洪政〔2021〕51号)收悉,依据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的审理意见,经研究,同意你镇上报的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规模为35.10亩(含项目区内土地开发整理),可新增耕地35.10亩,原拆迁地村庄用地35.10亩。该项目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无村民需安置,可产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35.10亩。
二、项目主要工程量。土地平整工程主要包括田内土方平整、保水层土方夯填、耕作层土方回填(含客土)、田埂修筑、房屋拆除、地面物清理包括垃圾挖埋填;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农渠等。
三、项目预算情况。该项目共需工程投资及拆迁补偿资金81.52万元,其中:土地复垦费用64.27万元,拆旧与补偿费用17.25万元。
四、本项目应在批准后一年内实施完成,项目业主由你镇担任。你镇应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拆迁补偿、建新安置和土地复垦工作,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负责项目实施安全,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五、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市财政局应严格监督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请你镇加强和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的协助配合,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43号)以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操作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56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旧村复垦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件:永安市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情况表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永安市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年旧村复垦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内容 |
永安市洪田镇井垄等5个村2021旧村复垦项目 |
合计 |
|
项 目 情 况 |
总规模(亩) |
35.10 |
35.10 |
可新增耕地总规模(亩) |
35.10 |
35.10 |
|
村庄用地总规模(亩) |
35.10 |
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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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数、人数 |
5/20 |
5/20 |
|
产生增减挂钩指标(亩) |
35.10 |
35.10 |
|
主 要 工 程 量 |
土地平整工程 |
格田土方平整4445.89立方米,田埂修筑241.71立方米,田坎夯筑1541.93立方米,砌体拆除4279.67立方米,地面垃圾清理1966.18立方米,水泥坪拆除1848.42立方米,垃圾外运7403.71立方米,垃圾填埋坑开525.22立方米,垃圾填埋437.68立方米,客土7464.45立方米,保水层夯实1046平方米 |
格田土方平整4445.89立方米,田埂修筑241.71立方米,田坎夯筑1541.93立方米,砌体拆除4279.67立方米,地面垃圾清理1966.18立方米,水泥坪拆除1848.42立方米,垃圾外运7403.71立方米,垃圾填埋坑开525.22立方米,垃圾填埋437.68立方米,客土7464.45立方米,保水层夯实1046平方米 |
农田水利工程 |
新建De50PE管道2条1090米,管道放水口5个 |
新建De50PE管道2条1090米,管道放水口5个 |
|
田间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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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资 估 算 |
总投资(万元) |
81.52 |
81.52 |
拆旧区整理复垦费用(万元) |
64.27 |
6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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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总额(万元) |
17.25 |
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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