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政府文件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4-00050 | 文号 | 永政地〔2024〕4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6-27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永安市养老服务中心(一期)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03100-3000-2024-00050 | |||||||||||
文号 | 永政地〔2024〕4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安市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4-06-27 | |||||||||||
标题 |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永安市养老服务中心(一期)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提请收回永安市养老服务中心(一期)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自然资〔2024〕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2024年度闲置土地处置计划,同意你局意见,无偿收回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重新规划后,按新的规划条件办理土地供应。地块未处置前由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护。
接文后,请你局办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工作。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提请收回永安市养老服务中心(一期)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自然资〔2024〕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2024年度闲置土地处置计划,同意你局意见,无偿收回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重新规划后,按新的规划条件办理土地供应。地块未处置前由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护。
接文后,请你局办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工作。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