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4-00059 文号永政文〔2024〕4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7-19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4-00059
文号 永政文〔2024〕43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7-19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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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议〈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永自然资〔2024〕7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审议〈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永自然资〔2024〕7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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