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4-00061 文号永政文〔2024〕4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7-19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3100-3000-2024-00061
文号 永政文〔2024〕45号
发布机构 永安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7-19
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29 17:36
| | | |
政策解读:

槐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审议〈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的请示》(槐政〔2024〕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报送的《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请你镇按批准后的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二、请你镇根据村庄规划划定的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实施有效的全域空间管控,避免形成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三、请你镇严格落实规划中近期各项建设任务要求,并优先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支撑。

  四、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你镇要加强对村庄建设规划实施的管理,引导农村建房遵循村庄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槐南镇严格按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维护村庄规划的严肃性。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槐南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审议〈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的请示》(槐政〔2024〕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报送的《永安市槐南镇溪南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请你镇按批准后的村庄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二、请你镇根据村庄规划划定的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实施有效的全域空间管控,避免形成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

  三、请你镇严格落实规划中近期各项建设任务要求,并优先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支撑。

  四、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你镇要加强对村庄建设规划实施的管理,引导农村建房遵循村庄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槐南镇严格按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维护村庄规划的严肃性。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