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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永安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8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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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报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811191,电子邮箱:yazfxxgkb @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发明电〔2015〕12号)。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推进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九大领域工作的总体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开调整信息。做到及时与上级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核对,确保承接到位;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核对,确保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与机构改革中职能调整核对,确保不漏不错,确保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及时公开。截至今年12月底,我市完成了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公开31个市直部门单位3653项行政权力事项、38个市直部门单位4979项责任事项、29个市直部门单位205项公共服务事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大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及时公开了政府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及部门预算、决算,并做好财税政策和预算执行情况解读工作。本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汇总数等均在政府网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已有101家单位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单位自建网站公开本单位2015年预算、2014年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链接至“三明市永安市政府采购网”,共发布电子反拍信息416条,公开招标信息104条;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公开工作已由市国投公司按要求在“中国债券网”公开政府债券发行信息。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我市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征地信息公开栏目,栏目设置了征地预公告信息、征地批准信息、征地公告信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信息等栏目,及时向市民公布征地批准等情况。征地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听取意见等程序。一是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对拟征地的补偿安置标准依法举行听证,听证笔录作为征收土地报批的必备材料;二是严格执行预公告程序。三是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目前我市征地报批前均按照省规定履行了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征地补偿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我市在征收土地批准后,均按照程序发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截至12月底共发出《征地告知书》59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的重点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全年共在政府门户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12条、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1条。

  4.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紧扣围绕国家和省、三明有关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积极做好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工作。一是坚持“一个核查”(核查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依据,确保审批项目合法),“两个比对”(一是与国务院、省政府、省发改委历次清理结果比对,确保国务院和省政府、省发改委的清理结果在我市得到严格落实;二是与我市以前的清理结果进行比对,确保历次清理无缝衔接),做到应减的项目必减,能转变方式的项目必转,能提速的项目必提。截至12月底,我市对8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条件进行了清理规范,审批项目的前置审批条件合计15项,比清理前减少了7项。2015年我市重点办已在省、三明、永安各级新闻媒体发表信息公开103条,其中在省电视频道发表3条、在三明电视台发表信息7条,三明日报发表5条,在永安电视台发表25条、在永安要讯及永安各类网络媒体发表63条,让社会进一步了解我市项目经济良好运行情况。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印发各类保险宣传材料,下乡镇进企业,使社会保险政策得到了充分理解,社会认可度、群众信任度大幅提高。创新公开方式开展工作,采取了政府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局网站、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宣传,扩大社会保险宣传影响面。截至12月底,社会保险信息公开28条。发布教育招生文件4条,增加学校简介53所,发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具有办学许可证民办幼儿园名单等文件2条。公办幼儿园采用“两零两全”招生模式,4年来共有2186名幼儿通过“现场摇号”的方式进入城区4所公办幼儿园就读。落实“同城同待遇”,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与低保站、救灾救助和福利慈善科、优抚安置科等科室强调各自责任,明确救助信息的公开内容。2015年共公开有关社会救助方面的文件7份。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做好与国有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踪掌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在做好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及公共预算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永安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中包含有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内容。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保指导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开。及时更新发布了各级政府下发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今年已更新公布了新环保法、福建省“气十条”、“水十条”、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重要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污染治理措施。二是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的发布工程建设项目环评、环保审批等各个环节的信息。批、验收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10件,报告表31件,登记表20件;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1件;核发排污许可证88本。共进行项目审批信息公开93次,竣工验收信息公开93次,排污许可证公开11次(每月公开一次)。三是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了今年以来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各类行业环境污染治理等情况信息,派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微博答复工作。

  8.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我市开通“食安永安”微信平台,通过“食安永安”公众微信号,发布工作动态、消费预警等信息300余条,聚焦群众在政策上、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同时,向广大食品药品经营户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局在永安电视台开设专栏,以每天40次的频率对新《食品安全法》进行滚动解读,现已播放1600余趟次。充分发挥《中国医药报》、《福建日报》、《三明日报》等各类报刊媒体的社会宣传效应,及时向社会传递最新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加大保健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将许可审批事项、药品行政执法案件以及各类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今年12月底,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信息92条(包括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56条,工作动态19条,应急管理14条)。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在“永安市民政局”门户网设有“通知公告栏”专门公布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该专栏以滚动的形式醒目地展现公开信息,使办事单位、群众能够快速便捷地查询了解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等信息。此外,今年在“服务窗口·社团登记”专栏及时更新并公布了社团、民非和非公募基金会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办事指南项目内容填报表格,使办事单位和群众可以做到一次性下载标准填报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由社会事务科设有专人管理,做到实时更新。截止12月底,计公开28份文件,其中社会组织成立登记13份,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9份,注销登记3份,年检通知2份,其它有关信息1份。

  (二)公开机制和渠道建设

  1、公开制度建设和机构人员情况

  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政务公开办,配备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材料归档,及时研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办具体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中。

  2、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利用情况

  一是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畅通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全面推动档案馆、图书馆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信息2642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44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631条,不予公开信息数561条。

  (二)公开主要类别。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44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33条,占16.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6条,占8.7%;规划计划类信息74条,占5.9%;行政许可类信息25条,占1.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90条,占6.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2条,占2.9%;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80条,占5.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9条,占4.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97条,占6.7%;其他类信息618条,占42%.

  (三)公开主要形式。2015年度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44条。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平台有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

  (四)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一是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二加强对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三是推进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关注、收集社会各方对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对决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或者完善决策提供依据。2015年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1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公开情况。2015年度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2条。

  (二)办理公开情况。2015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5年度各级各部门无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暂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全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2015年,虽然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单位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公开意识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考核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 2016年将不断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落后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工作的交流。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44

1276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44

1230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3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2

3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3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3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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