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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永安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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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2017〕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811191,电子邮箱:yazfxxgkb @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永安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省政府办公厅和三明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政务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

  (1)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电视台、宣传文本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社会群众,以政策解读的透亮赢得社会的稳定;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针对涉及全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今年以来,全市对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发布政策解读文件60余份。

  (2)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每月由市财政部门做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执行每月纳税百强企业税收通报和每月乡镇财政收支通报制度;定期收集、整理、汇编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

  (3)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按月度发布永安统计月报,按季度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按年度发布统计一览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确保社会公众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市统计数据。2017年共上网发布统计月报8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4篇,统计一览1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篇。

  (4)主动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机制,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及广大民众对审计工作的关注。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5)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举办税收优惠政策专题讲座,制作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材料,引导和帮助纳税人了解、学习税法,精准实施针对纳税人的辅导。对纳税人优惠政策享受不到位等问题,主动提醒纳税人,并积极帮助解决,减少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加强“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媒体、新技术在税收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移动客户端等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互联网、移动终端、第三方平台等途径,解答纳税人咨询,举办加强纳税人学堂,面向不同特点的受训群体,设置兼具专业性、实用性、系统性、权威性和体验良好的国地税一体化培训课程,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立体化宣传辅导服务。做好减税效应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加强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通过专项督导、执法督察、绩效考评等方法,确保减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6)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降费减负政策的通知》、《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和《福建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部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至相关部门单位,要求各单位梳理各自收费项目情况并报送至财政局,并将文件与2017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收费目录清单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7)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组织企业开展负担调查评价。组织我市11家企业做好企业负担调查问卷的填报和编制用户名,有效做好企业降本减负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减负举报机制,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防止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8)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9)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通过网络、公共新闻媒体等渠道,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伤残津贴等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新政策、新举措进行了公开,并对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城乡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当月新增人数、参保总人数、累计征缴、基金结余等情况,重点做好各种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等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0)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我市传统和新兴产业,以“十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平台,每月编制一期项目动态月刊,对项目推进措施较好的方法进行宣传报道。并通过政务网、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中央和省、三明市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投资重点投向等信息。

  (1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根据省上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组织我市企业参加碳排放交易试点,推荐9家企业纳入我省第一批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名单。深化完善企业信用评价、排污权交易和环境责任保险三项改革。重点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标准,对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截至目前,完成76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积极开展排污权核定工作,出具排污权交易总量确认函3个。深入推进继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已完成辖区20家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污染责任保险工作。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12)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通过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清单、落地项目等信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项目建设,目前,我市共有集镇污水处理营运项目、三明市永安市文体休闲广场地下停车库项目等两个项目采用PPP模式推进,预计项目将于今年年底竣工。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3)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7﹞14号)、《三明市委编办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明委编办﹝2017﹞73号)等文件精神,今年7月,我市下发《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永委编办﹝2017﹞10号),对我市 “两单融合”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8月-10月,市直各部门单位按要求融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规范要求编制权责清单;市委编办对全市44个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审核、汇总;市政府法制办对部门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汇总审核,我市44个部门单位权责事项共计5431项,其中行政许可219项、行政处罚3463项、行政强制163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征用4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监督检查362项、行政确认46项、行政奖励20项、行政裁决10项、其他行政权力311项、公共服务事项196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13项、其他权责事项592项。

  (14)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已于11月2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通过, 并于11月30日以《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通知》(永政文〔2017〕156号)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对外公布。

  (15)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针对废止、失效的政策性文件,我市于8月29日下发了《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7年度永安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7〕112号),宣布废止一批过期文件,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16)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我市将全市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数百名人员全部纳入不定向抽取人员名录库,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人员和抽查任务随机产生,今年来,已完成内资企业抽查任务4次,抽查企业146户,抽查结果及查处情况及时通过福建省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开公示。

  (17)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市积极按序时进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任务的公开落实工作,规范网上服务事项,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和应用,简化办事材料提交,促进部门独立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认真实施网上办事大厅拓展提升项目,开通邮递服务、网上缴费系统,实现乡镇(街道)服务事项上网对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常运行,年初开通省行政服务效能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市行政服务中心等7个办事大厅纳入监控范围。一手提高网上办事覆盖率,一手提升网上办理水平。对部分事项落实网上预审,推行自助办理,为推进全程网办创造条件。全市入网审批单位35家,入网审批事项703项,其中行政许可391项,公共服务事项191项,行政确认事项57项,其他事项64项,最多跑一趟事项数154项。事项服务五星事项34项,四星事项360项,三星事项298项,一星事项23项,以上事项均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

  2.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18)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市国投公司、城投公司已将企业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及生产经营情况等企业相关信息在工商信息登记管理网络平台上发布。

  (19)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依法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

  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20)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由市农业局和供销社开办永安农副产品信息网(http://www.yacoop.com/),每周发布市内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供销闽笋交易市场被列为全国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全国20家),是福建省唯一一家供销合作社公益性示范市场。

  (21)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结合年初“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春运工作启动宣传、春耕放心农资下乡、科技宣传周活动、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推进会、编制手册、挂图、LED宣传栏、科技下乡等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分别到各乡镇、街道开展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拟定《永安市土地“三权分置”管理办法》(建议稿),及时公开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及农业资产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永政文〔2017〕1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永农三资办〔2017〕5号)、《永安市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永政文〔2017〕123号)等文件,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及时了解补助政策。今年全市共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推进会3次,开展“福田贷”试点共担保基金金额118万元,放款金额540万元,涉及新型经营主体单位13家,辐射社员人数234人;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4期,3140人次;累计开展科技下乡1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600余人次,展出科技挂图10多幅,展版4块,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科技书600多本。

  (22)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我市共完成确权农户数占全市农户数96.72%,完成实测面积23.99万亩,完成合同签订225个村,占全市村数的98.68%(位列全省第三),待省、市验收后即可确权颁证,并在网上公开。

  4.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23)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一是全面公布相关增值税政策。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税部门负责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申报和和代开发票业务,并通过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官方微信、三明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三明地税微信平台、12366语音咨询热线、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纳税人网报系统等及时公布国家财税部门出台的各项相关增值税政策,做好各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和宣讲,回应纳税人关心的热点政策问题。二是做好配合营改增税负分析。根据《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的有关“信息高度聚合”的具体要求,由国地税部门联合开展营改增相关的税收经济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全面剖析营改增对我市经济社会的潜在影响,形成分析报告并适时公开。

  (24)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决算中有包含政府债务情况相关信息。

  (2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由市 财政局制定《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永财预[2017]146号),要求除涉密以及明确暂不公开的单位外,各单位通过政府或单位门户网站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2017年度部门预算,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并对预决算公开的时间、内容及相关要求做了进一步的规定。目前已将《关于永安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7年1-6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功能工作信息公开

  (26)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引导创业创新。通过网站及组建科技企业微信群的方式,及时发布各级科技政策、项目申报等信息;组织企业参加专利、高新技术企业、创业创新扶持政策解读、创新产业大赛、众创空间等培训;对部分企业针对性的开展一对一上门辅导;通过在线访谈方式,就科技项目申报、创新服务等内容进行政策解读,确保企业用好用足科技优惠政策。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27)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下发了《转发三明市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永经信〔2017〕2号)、《转发关于全面落实2017年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工作的通知》(永经信〔2017〕32号)等文件,推动2017年去产能工作开展。

  3.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28)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做好促消费工作,引导消费升级,加强消费市场运行分析,定期发布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加强蛋、菜、肉等重要商品消费品监测,在网站公布监测信息情况。今年建立内贸流通重点企业转型升级“一对一”帮扶机制,筛选报送了6家有一定实力、社零占比高的大中型内贸流通企业,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一对一”帮扶企业工作机制。

  (29)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指导企业将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自主制定的企业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推动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促进企业提升产品整体质量,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良性市场竞争格局。

  (30)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积极收集风险信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并做好所发现风险问题的其他后续处置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加大消费品执法打假力度,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强化消费品质量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增强对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指导消费品生产企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消费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参与质量发展事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全年共对全市辖区内的24家农资生产、销售企业、12家电器建材商铺、14家眼镜验配店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包材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水泥产品质量等各类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3家,危化品获证企业3家,水泥企业4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对我市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6家企业进行后续监管工作;组织企业参加首席质量官培训,目前共有17名首席质量官持证上岗。及时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2017年前三季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省上监督抽查我市34家生产企业共计40批次产品以及查办的5起质量案件。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31)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391”党建精准扶贫,落实精准扶贫“三级挂包、九措帮扶、一个兜底”的措施,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安排等工作重点。及时公开了《关于2017年度贫困户补充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永安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2017年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8年永安市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申报工作》、《2017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关于实施扶贫“八月攻坚战”的通知》、《关于1-7月份扶贫开发重点工作情况的通报》等精准扶贫相关文件17条,公开扶贫资金来源、用途、项目建设和各乡镇、街道扶贫进展情况等,确保了扶贫民生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印发精准扶贫手册、工作手册、应知应会等相关材料6200多份。在第四个全国扶贫日,于豪门御景广场举办“扶贫济困,你我同行”大型宣传活动,详细介绍了我市扶贫开发的进展情况,并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于脱贫攻坚事业,所有捐款全部用于扶贫开发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3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我市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政府网公开《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永民〔2017〕73号)、《关于修订<永安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永政办〔2011〕111号)和《永安市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等三份文件,公开我市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等标准变动以及修订后的重大疾病救助对象的救助办法。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33)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设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发布平台(AQI)专栏,可实时查看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在永安电视台、市政府网等领域发布空气质量情况预警预报,告知人体健康影响和建议措施等;编制河流水、饮用水、湖库水,环境空气质量等环境质量简报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我市每月对永安市城区3个饮用水源开展29项常规指标监测,1、3、5、9、11月进行64项优特选项目监测,7月份进行109项全指标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及时公开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名录,督促我市纳入污染源信用评价的76家企业进行环保信用评价,并公开结果。推进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填报和公开;加强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及时公布我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34)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我市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设置河长制公示牌、开展宣传活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法强化“河长制”工作公开,截至目前,我市共在每条河道的显要位置设立165块“河长制管理公示牌”,制作户内户外宣传栏各1个,大型户外宣传标语牌2个4面,大型标语1条;并联合水电学院开展暑期大学生“河小禹”社会实践专项活动,印制、组织分发各种宣传单、调查问卷和海报1500余份,举办各种室内外活动5场次;启动《走遍燕城 走进乡镇河长制》专题片的策划拍摄制作工作。全年共在《走遍燕城》栏目中播出12个乡镇,在新闻栏目播出有关河长制新闻11条(含三明台)以上;编发2期《永安河长动态》和3期《永安河长制工作简报》;建立河长制工作“微信群”和“永安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永安市河长制工作专题”栏目,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工作进展等内容,使政务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3.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35)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结合教育部门实际,做好政务(校务)公开,重点公开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贫困地区薄弱校项目、中小学招生、随迁子女入学及学校财务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2017年,共公开教育督导信息1条,通报本市“改薄”督导自评报告1份、转载国家及省有关评估报告3份,更新有关教育督导政策法规6条、督评标准2条,报道督导工作情况161条;在“信息公开”专栏之“上级文件”公开有关营养改善计划文件2份;在“招标采购”专栏,公告“改薄”采购项目方案2份及食堂食品采购招标1条。。

  (36)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收费标准、小学初中划片入学、中考中招、普通高考、教师招聘等问题,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广泛公布,深度公开。2017年,共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2份,并在教育局网站设置“教育督导”专栏,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文件,“通知公告”5条,“招生考试”10条、“政务公示”4条。

  (37)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机构职能、重大卫生计生决策和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时发布计生卫生相关信息及工作动态,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完善“健康永安”微信平台,扩大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渠道。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触摸屏、电子屏、各类展板,并利用编印办事指南手册、各类健康日宣传、公益义诊等手段,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信息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把医务人员信息、药品及检查项目价格、新农合报销信息、院内规范管理制度等在院内显著位置公布,方便患者查询及监督。我市市立医院成立了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管理,深化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完善院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促进院务公开工作更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该院对院务公开的目录进行了修订,全年院务公开事项共145批次,公开内容涉及医院概况、医院环境、行风情况、医疗服务、服务价格及收费、业务管理、廉政建设等一系列重点工作。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38)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食品类违法案件79件,罚没122.8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移送案件线索1起;公示药品及医疗器械案件9起,罚没44万元;公示农产品及水产品快速检测4800余组,抽样送检食用农产品188组,乳制品8组,其他食品96组;委托抽检小吃类样品10批次,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411份;抽检药品47批次。

  (39)探索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我市正在探索将医药代表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所在企业、销售区域、授权范围、授权时限等)进行备案,并对在我市备案的医药代表进行动态跟踪,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涉嫌给予药品回扣的,将列入我市诚信黑名单,提醒药店和医疗机构,减少对其所销信药品的采购,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40)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召开行长联席会议、专题座谈会,开展金融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国家和人民银行金融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界合理掌握政策要点和意图,促进政策公开并有效落实。

  (41)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的稽查执法工作动态。按照《三明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42)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我市结合物业企业季度性检查考评工作,通过深入小区、开始法律法规宣传栏等方式加强老百姓对房地产及其相关政策的理解;组建房地产及相关行业业务宣传队,定期到社区居委会指导、协调房地产运行、住房保障政策、物业管理法规等宣传工作;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目前该平台正在测试中,待测试完毕,群众将可通过网络实时查询房屋买卖办件进度、各类楼盘预售信息等房地产市场信息。结合信息公开,加强房地产(预)销售行为动态监管。

  (43)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要求并督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按照申报的价格,及时以各类形式进行公开,确保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相关规定有效落实;结合物业企业年度考评机制,从基本要求、日常管理与服务、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城市管理检查评比、社会监督等7个方面对全市各物业企业实行百分制考核,并及时在网站、公开栏及房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

  (44)做好棚户区改造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及时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方式有效公开全市保障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住房分配、退出信息等情况,并以季度为时间节点,及时通过网站、公开栏及各社区公开栏等方式,有效公开全市保障房申请人员资格审核情况名单,做到保障房申请公正、公开、透明。

  (45)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我市着重听取广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017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征地信息公开5条,涉及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

  3.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46)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我市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141条。确定了公开内容涵盖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醇基燃料、非煤矿山、职业健康、行政处罚、宣教培训、行政许可、打非治违、重大事故隐患以及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等,还新增公开了部门权责清单、普法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失信名单等。开通了永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asajj),将安监动态、办证指南、便民咨询、实用宣教有机结合,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方便群众获得资讯、参与监督;通过安监局政务公开栏,向服务对象提供“优服务、提效率、比贡献,每周一晒”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在线访谈等新闻媒体,发布一些安全生产警示提示信息、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等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47)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编制印发《永安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重点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要求,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对号入座,逐项逐条抓落实,做到全面彻底公开、主动及时公开、细化条目公开,并按季度督查落实情况。

  (48)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

  (49)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省政府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编制工作,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运行流程图和评估考核表,统一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等,使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格执行、落到实处。

  (50)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按照《三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方案》文件要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51)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主动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52)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53)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每月录制一期政府部门有关领导的在线访谈节目,并在政务网上公开,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并对于群众关心和社会关切的政策方针及时进行解读和公开。

  (54)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按照省、三明市有关文件要求,统筹运用政策问答、在线访谈、主流媒体解读等形式,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尽可能扩大传播范围和受益面。

  (55)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我市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56)加强政府网站建设。2017年,我市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平台的建设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根据责任分解表设立相应的政务公开栏目供各部门发布有关需公开的信息,同时,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对各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单位进行不定期督察,要求各有关单位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充实各栏目内容。结合三明市网站平台建设工作进度安排,已于2017年11月完成了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现正在对政府网站统一平台上原永安市政府门户网各栏目是数据进行全面核对,确保各栏目数据完整正确无误。

  (57)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新媒体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政府网站专门设置互动交流栏目,包括依申请公开申请、意见箱、互动访谈等内容,推动网络问政活动落实。

  (58)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向两馆分别报送主动公开信息文件数据2290篇。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59)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申请和意见箱的处理和答复工作,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17年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2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信息339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2290条,占比67.53%,依申请公开信息数544条,占比16.04%,不予公开信息数557条,占比16.43%。

  (二)公开主要类别。2017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290条。公开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291条,占比12.7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233条,占比10.17%;规划计划类148条,占比6.46%;行政许可类67条,占比2.92%;重大建设项目27条,占比1.19%;为民办实事类81条,占比3.5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64条,占比2.79%;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82条,占比3.58%;科教文体卫生类74条,占比3.2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491条,占比21.44%。

  (三)公开主要形式。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平台有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档案馆和图书馆。2017年度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90条,档案馆和图书馆接受送交政府信息公开单位43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2290条。

  (四)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网站首页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全年政策解读情况,在网站首页建立中央、省、市政策解读及文件专栏链接。设立本级政策文件集中展示链接(中央、省、市链接7个;本级政策类文件链接专栏链接8个)。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关注、收集社会各方对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对决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或者完善决策提供依据。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7年我市共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1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公开情况。2017年度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42条,其中:网络申请42条,占100%。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条例》实施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82条。

  (二)办理公开情况。2017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42条,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5条,占11.9%;同意公开答复17条,占40.48%;同意部分公开答复0条;不同意公开答复3条,占7.1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条,占14.29%;申请信息不存在2条,占4.76%;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9条,占21.43%。

  (三)“不予公开”情况。2017年度各级各部门无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暂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全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2017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下达部署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二是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三是政策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2018年度,我市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细化政务公开考核,加强政策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工作的交流。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290

1671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290

1671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2

8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42

84

3、信函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2

8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2

6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0

2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3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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