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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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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永安市南山路1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811191,电子邮箱:yaszfxxgkb @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三明以及永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核心,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20〕46号),并牵头指导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做好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办共制作信息37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86条,占比49.5%;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87条,占比49.7%;不予公开信息数3条,占比0.8%。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9条,占比15.5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条,占比6.98%;规划计划类信息40条,占比21%;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占比2.15%;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1条,占比0.53%;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条,占比3.2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占比2.1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60条,占比31.75%;科教文体卫生类8条,占比4.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占比3.73%;其他类16条,占比8.6%。自2019年开展统计以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5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办结1条,自2019年开展统计以来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为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明确由1名分管领导和3名工作人员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及时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文件均经过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均配套发布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按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并每月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2020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186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并抓牢季度报表报送的时间节点,对各乡镇、街道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年终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提高监督保障实效。2020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办在做好各项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妥善完成全市“两化”目录编制工作和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永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召集市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召开了全市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制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把握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稳步推进的公开原则,全力推进永安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强化业务培训,推动目录编制。为确保永安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妥善推进,在前期各有关单位积极对上沟通,编制本单位责任领域标准目录的基础上,我市组织各级各部门具体经办人员召开了业务培训会议,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培训交流,通过业务培训和沟通交流,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障我市公开目录切合我市工作实际,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3.建设线下专区,实现便民查询。在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设立了政务公开自助查询专区和咨询处,结合政府门户网站、“两馆”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全面完善我市公开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渠道,让信息获取更简单,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4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部分工作推进进度不够快,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流于形式等方面问题。

  2020年度,我办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收到上级重点工作通知要求后,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完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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