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
标题 | 永安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主要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y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永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永安市南山路1号,邮编366000),联系电话:0598-3811191,电子邮箱:yaszfxxgkb @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三明以及永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核心,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20〕46号),组建了由市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我市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信息2361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数1515条,占比64.17%;依申请公开信息数641条,占比27.17%;不予公开信息数205条,占比8.15%。公开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02条,占比1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9条,占比4.78%;规划计划类信息76条,占比5.26%;行政许可类信息106条,占比7.34%;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228条,占比15.9%;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8条,占比1.9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4条,占比5.1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0条,占比4.85%;科教文体卫生类34条,占比2.3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34条,占比9.28%;其他类信息422条,占比29.25%。历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数215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4条,历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89条,具体情况详见本文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为全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明确由1名市政府办分管领导和3名工作人员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1人分管审核、1人具体办理的模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审核、发布及时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所有发布上网的文件均经过规范性和保密性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平台有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2020年各级各部门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15条,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共接受40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送交政府公开信息1515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的情况
认真落实《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和《永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并抓牢季度报表报送的时间节点,对各乡镇、街道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年终绩效考评内容,进一步提高监督保障实效。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0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市在做好各项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妥善完成全市“两化”目录编制工作和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永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和业务培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制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把握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稳步推进的公开原则,全力推进永安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目前,标准化规范化专栏相关内容已全面编制完成,并发布在门户网站相关专题专栏。
2.建设线下专区,实现便民查询。在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设立了政务公开自助查询专区和咨询处,结合政府门户网站、“两馆”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全面完善我市公开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渠道,让信息获取更简单,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3.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今年全市公开的20份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解读均已发布上网。2020年市政府共开展在线访谈12次。
4.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整体水平。
持续抓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工作,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等内容,确保新修订的《条例》宣传贯彻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103 |
131 |
6123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7 |
3937 |
2759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39 |
2449 |
25056 |
行政强制 |
98 |
131 |
810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1 |
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7 |
50011671.4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个别部门、单位对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完成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安排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学习主动性偏弱。
2021年度,我办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督查督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