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经济发展情况分值设定
主要考评:参加第三届“乐购三明”直播节暨首届网络主播大赛活动
总分:10分
一、基本分项:5分
1.开通抖音号:按要求时间开通得1分,未按要求时间开通不得分。
2.短视频投送:考核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0日,以每周10条为考核基数。
(1)按月度考核,完成任务得0.3分,满分1.5分,单月达不到不得分。
(2)按月度考核,每月投放短视频数量最高单位得0.5分,满分2.5分。(为提高短视频制作质量,防止滥竽充数,发改局建议改为以点赞量最高为考核标准)
二、加分项:5分
根据比赛入围情况:进入决赛加2分;获得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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