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司法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日期:2020-10-19 15:53 来源:永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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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导向,着力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高效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履行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完善制度措施,筑牢营商环境法治防线。一是加大涉企事项法制审查力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民营企业发展条款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力度,2020年以来对《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永安市坂尾化工工业集中区的批复》《安砂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建设二期项目补充协议书》等重大决策事项和《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培植建筑业税收的通知》《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讨论稿)》等11份规范性文件和进行审查, 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全市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建议2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二是全面清理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牵头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和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发布的与改革开放政策不符、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的不符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谁制订、谁清理”的原则,重点清理了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有关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方面文件。经认真清查,我市无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精神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三是建立涉范性文件两级法制审查制度工作机制。在制订过程中执行起草部门、市司法局两级法制审查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制审核作用。三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我局将社区证明事项清理作为重点,明确了需社区盖章证明事项依据《三明市社区准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明委办发〔2014〕28号)为17项,凡是不在目录范围内的证明事项社区可不再提供相应证明。做好六部委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的宣传工作。2020年9月开展我市规范性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经清理取消了涉及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二项证明,并对涉及证明事项的《关于印发永安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永政办〔2016〕136号)启动修改手续。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严肃公正法治环境。一是严格执法程序。2019年9月制订实施《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2020年6月开展关于永安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已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率达到100%,行政执法更加透明、规范。以永安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实施《关于执行《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行政行为监督。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0年4月对25个单位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形成报告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2019年11月对12个行政执法与市效能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开展规范执法程序的督查。开展2019年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查个14单位行政处罚案卷共55件,对抽查案卷存在问题反馈给执法部门,制发案卷评查通报给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三是加强对营商环境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的指导。对我市2019年行政诉案件败诉原因分析形成分析报告通报各行政机关。2019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已办结30件,其中,维持12件,撤销2件,终止14件,调解1件,不予受理1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四是增强行政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培训。2019年5月市委办、政府办转发《永安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度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意见》的通知,进行考试预报名,预报名人数近800人。2020年9月,组织全市589人参加2020 年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线上考试三明市永安考区的考试,以解决无持有福建省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和执法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情况。印发《永安市行政执法和法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拟组织一期行政执法和法制人员培训,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能。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优质高效法治服务。一是优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供给。整合资源法律服务资源,依托已建成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多项职能为一体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中心值班,做好对涉企案件的咨询和援助,帮助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 为企业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二是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实现全覆盖,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领域由汉白玉加工、物流行业逐步扩展到旅游等领域。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涉企业矛盾纠纷 件,调解成功 件,成功调解率 %。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共有8家企业成功创建市、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2020年,全市共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15次,受理涉企公证案件2件,涉及金额500余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少部分公务人员的法治思维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普法工作不够细致深入,有待进一步加强;

  2.部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忽视风险的研判与防范,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多数未设立法务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

  3.个别部门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为了提高效率,未严格按程序进行,导致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最终反而降低了行政效率,增加了行政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司法局将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梳理完善工作机制,进一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诚信守法氛围,加强法律服务供给,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永安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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