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序号 |
举报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重复举报件编号 |
办结状态 |
备注 |
1 |
SD2SM20201020D001 |
永安市 |
永安市燕北街道兴平村 |
永安市火电厂未经兴平村村民同意,占用农田进行道路建设。2013年,瑞祥粉煤灰有限公司与兴平村村民签订协议,租用农田堆放煤渣;2017年至今,既没有履行协议给予堆放煤渣的租金也没有清运煤渣。 |
土壤 |
经调查核实,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南侧道路由永安市尼葛开发区承建,该项目征地获得永安市人民政府许可,并与兴平村签订补偿协议,其中约1.5亩用地尚在办理征地手续。 2013年瑞祥粉煤灰科技有限公司与兴平村十组签订协议租用非农用地约3亩堆放粉煤灰并支付费用,2017年瑞祥公司将经营业务转包给永安市永德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后未再支付款项。永安市永德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9月对堆放的粉煤灰进行清理并对堆放的地块进行平整。 |
部分属实 |
1.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南侧道路已暂停施工,待征地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可继续施工。 2.永安市将组织协调解决兴平村十组与永安市瑞祥粉煤灰科技有限公司、永安市永德胜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纠纷问题,同时引导兴平村十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无 |
无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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