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日期:2020-10-31 18:13 来源: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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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结状态 

备注 

1 

SD2SM20201026D008 

永安市 

永安市城区内 

三明市永安市城区内,有人露天焚烧垃圾,(多数集中在永安第二实验小学周边),导致大气污染。向城管部门和效能办多次反映,没有对该行为进行处罚。 

大气 

经调查核实,永安市城区确实存在部分城中村村民在种植过程中,露天烧草木灰给蔬菜施肥的情况。为加强露天焚烧行为管控,永安市建立了“城管+街道+社区”的露天焚烧防控长效处置机制,2020年累计制止露天焚烧行为400余起,对屡劝不改的10起露天焚烧行为予以处罚。 

部分属实 

1.加强对露天焚烧的监管,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

  2.加强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教育。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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