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2023,展望2024 | 永安市河湖长制工作盘点

日期:2024-02-21 10:40 来源:永安市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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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永安市按照省、三明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履行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持续深化全域治水,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流域水环境常态化预报预警机制,2023年,永安市国省控和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国省控主要流域断面水质综合指数在三明排名第五,比2022年晋升了3个名次,优质水比例达87%,比2022年高出14个百分点。  

 

  

2023年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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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河机制高效运转
 

 

  

认真落实全省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要求,细化完善河长制工作会议、部门联动协作机制,驻河长办法院法官工作室、检察院检察联络室、委员河长工作室、河道警长等机制。

召开了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联席会及沙溪、后溪、文川溪等流域河长工作专题会,推进流域重点督办问题整治,督促各河流河长、河道专管员加强对流域的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报告。
 
市人大、市政协开展涉河调研8次,联合上下游县区开展联合巡河3次,公检法针对典型问题联动整治4次,市有关部门联合其他区县开展专项联合整治3次,市河长办组织开展专题会商15次,专项督办7次,推动难点问题治理。
 
联合对流域水质提升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下发了政务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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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河力量精干有效
 

 

  

永安市现有市乡两级河长129名、政协委员河长31名、河道专管员65名,第三方河道管养队伍9支。
 
每季度更新全市县乡河长、河道专管员名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
 
2023年,市乡两级河长累计巡河8457人次,河道专管员巡查22298人次,上报事件473件,事件处置完成率98%。
 
各乡镇街道充分发挥各属地群团组织、乡贤群体作用,组织民间护河队10余支,如永安市百姓志愿服务队、福建水院水宝护河卫士队、“河小禹”学生护河队、政协委员河长+青年志愿者“巡河服务实践基地”等。
 
构建无人机河道巡查监管、视频监控、巡河APP等河湖天地网,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提升全覆盖监管水平,增强巡河护河实效。
03
 

 

  

社会共治深化推进
 

 

  

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联合永安市水利局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节水护水亲水爱水、建设幸福河湖的良好氛围。
   
3月在三明日报专版报道永安市河湖长制工作。
   
依托三明河湖研究院组织课题研究及河长讲坛,联合市委党校开展河长业务培训。

 

12月,成立永安市幸福河湖促进会并开展有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主题活动积极开展,营造多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2023年,联合开展各类爱河护水宣传活动20余场,永安市河长制工作信息7条被中央级媒体采用、5条被省级媒体采用、48条被市级媒体采用。

04
 

 

  

监管预警督办落实
 

 

  

优化市乡河长制指挥管理系统,对涉河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及量化考评,运用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对各乡镇(街道)的河长、河长办、河道专管员的巡河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开展各流域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专业监测28个断面、36个点位水质6批次,各乡镇街道开展水质自测565批次,对检测报告中存在超标断面信息及时下发整改通知。

 

 

落实《永安市流域水环境问题研判溯源和预警督办工作机制》,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数据信息共享通道,联合发出流域水质预警15次、组织召开水环境污染整治会商会17次,有效提升了流域水质超标预警管控能力。

 
发出工作联系告知书37份、处理96133热线等举报(投诉)3起,全部按时办结反馈。
 

 

加强安砂水库等重要水源水华防控工作,基本完成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完善水电站下泄流量考核办法,着力改善河道减水脱流情况,2023年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平均合格率100%;创建1座绿色小水电站,2座安全标准化小水电站示范电站。
  
完成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建设项目水土治理指导服务,2023年水土保持率达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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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强化提升
 

 

  

固闽江流域永安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开展问题整治,建立《永安市流域水质提升整治问题清单》(第一批),实施每月通报,跟踪督办落实,107个问题已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
   
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及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52%,农药化肥使用量比2022年同比下降2%;全面打好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战,完成鳗鱼养殖企业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强化刚性约束;2023年减少鳗鱼养殖年计划用水量30%;开展鳗鱼养殖取用水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2起。

持续清理整治主要河湖“四乱”问题,并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2023年完成省级15个、三明市29个“四乱”问题,永安本级55个“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完成水利部下发的673个河湖遥感图斑核查、上报工作。

 

清理河道塑料垃圾9210公斤。新建安全生态水系5.1公里,续建16.3公里。
 
推进洛溪、胡贡溪、蚌口溪16.09公里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完成4个河湖长制主题公园、15条幸福河湖示范河段建设。

 

完成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7公里及城市建成区65公里污水管网清淤排查工作,实施五四路、南塔新村等地段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2024年工作计划
下阶段,永安市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好省、三明河湖长制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落实落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持续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力度。
 
一是强化重点。突出抓好提升“三率”工作,即提升“乡镇街道河长巡河到位率、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完成率、河湖水质达标及优良率”。开展幸福河湖创建,持续开展“一地一示范河段”活动,打造一批示范河段治理样板。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河湖长制主题公园和宣传走廊,总结推广一批管河、护河典型。
 
二是强化监管。通过河长制指挥管理平台加强基层履职管理,督导通报各级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查情况,针对流域水质超标、河湖“四乱”问题整治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河湖突出问题,采用跟踪督办方式,推进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水质问题预警处置能力,强化系统管护、监管执法和考核问责,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治理。聚焦城乡水安全保障、入河排污口整治、小流域污染治理、河湖水域规范管理等关键环节,着力解决河湖突出问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染防治等源头管控,不断巩固河湖治理成效。开展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深化闽江流域永安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幸福河湖评价,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建设美丽三明贡献永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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