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安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3-08-29 10:58 来源:贡川镇
| | | |
 永安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年永安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提质增效,根据《2023年三明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永安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安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

 

 

2023年永安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2023年的河湖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凝心聚力抓好省、三明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持续强化河湖管理保护力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主要目标

2023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主要流域水质达标率100%,优质水比例不低于67%;小流域水质达标率100%,优质水比例不低于83%;县级及以上、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100%、95%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3.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控制在54立方米和29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到0.569以上,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5%以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9.8%以上;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化肥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2%以上;水土保持率达92.3%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在8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强化重点工作。突出抓好提升“三率”工作,即提升“乡镇(街道)河长巡河到位率、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完成率、河湖水质达标及优良率”。深入开展“一地一示范河段”活动,每个乡镇(街道)重点打造一条“六有六到位”示范河段,形成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安全、健康、生态、美丽、和谐的河湖示范典型。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河湖长制主题公园和宣传走廊,总结推广一批管河、护河典型。强化系统管护、监管执法和考核问责,突出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做好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2.加强河湖水域规范管理。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滚动实施“一河()一档一策”,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持续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沙溪、九龙江(永安段)重点流域排污口整治“回头看”行动,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清单。推进全流域数字监管,河湖四乱动态清零。加快构建河湖天地网,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提升全覆盖监管水平加强河湖生态系统建设,建设安全生态水系和流域治理项目,紧盯国省控断面、小流域和乡镇交接断面,从控源、节污、清河入手,确保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不降档,小流域和乡镇交接断面水质有较大提升。

3.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建设项目水土治理指导服务,力争2023年我市水土保持率达92.3%,比上年度提高0.12%突出抓好西洋、小陶、洪田、大湖、贡川、青水、上坪等重点区域矿山修复、道路建设和维养、果山竹林开发管理、塌方边坡治理、涉河项目建设等方面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

4.强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巩固闽江流域永安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效,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深化污染源头治理,巩固提升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巩固文川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加快巴溪水环境整治进度,严格监管沙溪、益溪、胡贡溪水质,抓好文江溪、后溪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常态化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同时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7公里,加快推进城区南部污水厂建设。推动1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垃圾分类机制。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173户。

5.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现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5万立方米以上取水单位在线监测;开展永安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完成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开展取用水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6.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加大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动化工、造纸、有色金属、机械装备等行业向园区集聚。

7.加强城乡水安全保障。加快构建“建管一体、全域覆盖、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供水格局,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2023年完成投资1.6亿元,受益人口3.5万人。持续完善闽江流域防洪体系,加快建设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永安段)。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安砂水库等重要水源水华防控工作,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成效,基本完成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8.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建立1个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示范点。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集成推广施肥“三新”升级版技术模式,强化病虫监测预警,推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优化水产养殖布局和结构,全面清退不符合行业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违规占用林地的养殖设施;全面打好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完成鳗鱼养殖企业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强化刚性约束;少鳗鱼养殖年计划用水量30%以上开展鳗鱼养殖取用水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整改和查处力度。

9.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开展河湖健康档案工作,滚动编制实施“一河(湖)一档一策”,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内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上图。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持续保持对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开展河道疏浚工作。以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清理整治主要河湖“四乱”问题,并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同时建立流域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的河流名录,并公布“四个责任人”名单,划定管控边界,强化审批监管、巡查管护和碍洪问题整治。

10.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按要求完成上级任务。持续开展节能改造和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工作。

11.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传承推广木兰溪治理、筼筜湖治理经验,建设安全生态水系21.4公里。推进洛溪、胡贡溪、蚌口溪16.09公里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沙溪“美丽河湖”试点建设,争创国家、省级美丽河湖。巩固小水电站清理整治成效,鼓励对分散的小水电站进行集约化运营,创建1座绿色小水电站,2座安全标准化小水电站示范电站。开展重点水库、河流渔业资源环境监测和安砂水库养殖水体低溶氧监测;举办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各类水生生物27万尾(只)以上;严格实施闽江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12.打造幸福河湖样板。配合省、三明河长办对全市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开展全域性幸福河湖评价,挖掘编制幸福河湖典型案例;筹备成立幸福河湖促进会;推进一批重点河湖治理工程,开展幸福河湖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河湖长制主题公园,打造一批示范河段治理样板;继续推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三、保障措施

1.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长制规定》和《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持续更新完善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级河湖长巡河查河,逐级落实党委政府年度报告、河湖长年度述职和年度考核制度;争取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效能考核、党政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发挥好河长办综合协调、组织督办作用,持续提升市乡河长办标准化建设水平和运作能力;强化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强化日常监管。强化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加强河道专管员履职培训,探索河湖日常管护物业化、专业化,逐步夯实河湖管护“末梢职责”。委托第三方利用无人机开展常态化暗访,及时发现处置涉河问题。参与配合上级河长办提升完善河长制指挥管理系统,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河湖管理深度融合。

3.强化宣传引导。发挥好民间河湖长、校园河湖长、福建水宝护河卫士队、百姓志愿服务队、巾帼护河志愿者、党员护河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大力倡导,宣传引导,以拍摄河湖保护宣传视频、开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及护河净滩、健康巡河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形成亲水、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氛围,调动更多公众自觉参与到保护河湖志愿队伍中来。

 

附件:2023年永安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任务清单


附件

 

2023年永安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要求

责任单位

1

强化流域统筹

巩固闽江流域永安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永安生态环境局

2

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

市自然资源局

3

实现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5万立方米以上取水单位在线监测。

市水利局

4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完成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数据治理;开展取用水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市水利局

5

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加大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动化工、造纸、有色金属、机械装备等行业向园区集聚。

市发改局、工信局、永安生态环境局按职责牵头


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要求

责任单位

6

聚焦关键环节

 

加快构建“建管一体、全域覆盖、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供水格局,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2023年完成投资1.6亿元,受益人口3.5万人。

市水利局

7

持续完善闽江流域防洪体系,加快建设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永安段)。

市水利局

8

持续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沙溪、九龙江(永安段)重点流域排污口整治“回头看”行动,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清单。

永安生态环境局

9

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常态化开展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

市城管局

10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

永安生态环境局

11

加强安砂水库等重要水源水华防控治理工作,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成效,基本完成千人以下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永安生态环境局

12

加强源头管控

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建立1个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示范点。

市农业农村局


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要求

责任单位

13

加强源头管控

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集成推广施肥“三新”升级版技术模式,强化病虫监测预警,推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

14

优化水产养殖布局和结构,全面清退不符合行业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 违规占用林地的养殖设施;全面打好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永安生态环境局按职责牵头

15

完成鳗鱼养殖企业取水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强化刚性约束;减少鳗鱼养殖年计划用水量30%以上;开展鳗鱼养殖取用水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整改和查处力度。

市水利局

16

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按要求完成上级任务。

市工信局(商务局)、永安生态环境局按职责牵头

17

持续开展节能改造和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工作。

市工信局、水利局按职责牵头


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要求

责任单位

18

加强源头管控

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7公里,加快推进城区南部污水厂建设。

市城管局

19

落实上级新建改造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及村庄建设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村庄小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任务。

市住建局、永安生态环境局按职责牵头

20

新增以县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农村公厕管护等打捆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新增1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垃圾分类机制。

市住建局

21

新改建农村卫生厕173户。

市农业农村局

22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落实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制度;禁止船检不合格及超龄船舶进入营运市场,推动内河电动船舶应用。

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按职责牵头

23

深化系统保护

推进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开展河湖健康档案工作,滚动编制实施“一河(湖)一档一策”,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内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上图。

市水利局

24

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持续保持对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开展河道疏浚工作。

市水利局

25

以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清理整治主要河湖“四乱”问题,并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

市水利局


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要求

责任单位

26

深化系统保护

新建安全生态水系5.1公里,续建16.3公里。

市水利局

27

推进洛溪、胡贡溪、蚌口溪16.09公里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

市水利局

28

推进沙溪“美丽河湖”试点建设,争创国家、省级美丽河湖。

永安生态环境局

29

鼓励对分散的小水电站进行集约化运营,创1座绿色小水电站,2座安全标准化小水电站示范电站。

市水利局

30

开展重点水库、河流渔业资源环境监测和安砂水库养殖水体低溶氧监测;举办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各类水生生物27万尾(只)以上;严格实施闽江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市农业农村局

31

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万亩,全面启动建设水土保持科教体系。

市水利局

32

持续推进造林任务,完成植树造林0.986万亩、森林抚育3.325万亩、封山育林2.3万亩,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功能。

市林业局

33

配合省河长办对全市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条河流开展全域性幸福河湖评价,挖掘编制幸福河湖典型案例;筹备成立幸福河湖促进会。

市水利局


序号

主要任务

任务要求

责任单位

34

深化系统保护

继续推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水利风景区。

市水利局

35

建设河湖长制主题公园1处。

市河长办

36

各乡镇(街道)建设河湖示范段1-2处,总长度不少于2公里。

市河长办

37

保障措施

 

逐级落实党委政府年度报告、河湖长年度述职和年度考核制度。

市河长办

39

持续提升市乡河长办标准化建设水平和运作能力。

市河长办

40

强化乡镇交界断面水质监测。

市河长办

41

提升96133以及“e三明”等河湖长制监督平台运作水平,委托第三方或专业部门利用无人机开展常态化暗访。

市河长办

42

参与配合三明市河长办提升完善三明市河长制指挥管理系统,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河湖管理深度融合。

 

市河长办

43

继续支持河湖研究院建设,开展河湖长、河道专管员及派驻河长办司法人员培训。

市河长办

44

开展“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认养河道等行动。

市河长办

45

建立健全河湖长制信息宣传骨干队伍。

市河长办

46

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河湖长制工作。

市河长办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