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情况说明
1.保障性住房领域,此项工作由市级部门负责,大湖镇无涉及此项内容,未纳入。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经征询分管领导及经办干部,大湖镇无涉及此项内容,未纳入。
3.市政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经征询分管领导及经办干部,大湖镇无涉及此项内容,未纳入。
4.户籍管理领域,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经征询分管领导及经办干部,大湖镇无涉及此项内容,未纳入。
5.税收管理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经征询分管领导及经办干部,大湖镇无涉及此项内容,未纳入。
6.义务教育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7.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8.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9.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0.养老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1.农业补贴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2.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公开主体或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公开主体涉及大湖镇或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4.城乡规划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5.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6.安全生产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7.就业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8.扶贫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9.救灾领域,公开主体或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20.环境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21.社会保险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22.社会救助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23.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24.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25.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26.卫生健康领域,公开主体涉及大湖镇的,已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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