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砂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情况说明
1、社会保险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2、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公开主体或层级涉及乡级的,已纳入。
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4、社会救助领域,公开主体涉及安砂镇或层级涉及乡级的,已纳入。
5、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公开主体涉及乡级,已纳入。
6、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7、义务教育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8、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已纳入。
9、养老服务领域,公开主体涉及安砂镇或层级涉及乡级的,已纳入。
10、农业补贴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已纳入。
11、安全生产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2、就业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13、扶贫领域,公开主体涉及安砂镇或层级涉及乡级的,已纳入。
14、救灾领域,公开主体或层级涉及乡级的,已纳入。
15、卫生健康领域,公开主体涉及安砂镇的,已纳入。
16、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已纳入。
17、环境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已纳入。
18、城乡规划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已纳入。
19、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已纳入。
20、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21、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公开主体及安砂镇或层级涉及乡级的,已纳入。
2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安砂镇无涉及这些内容,未纳入。
23、市政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经征询分管领导及经办干部,安砂镇无涉及这些内容,未纳入。
24、税收管理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25、户籍管理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安砂镇无涉及这些内容,未纳入。
26、保障性住房领域,安砂镇无涉及这些内容,未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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