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北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情况说明

日期:2020-11-11 15:38 来源:永安市燕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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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性住房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不纳入。

2、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不纳入。

3、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及经办干部,街道无涉及这些内容,不纳入。

4、养老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已纳入。

5、义务教育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及经办干部,街道无涉及这些内容,未纳入。

6、农业补贴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7、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公开主体或层级涉及乡级的,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未开展此类工作,不纳入。

8、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或街道未涉及相关工作或判断为不适宜由街道公开,未纳入。

9、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10、市政服务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不纳入。

11、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12、城乡规划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13、安全生产领域,公开主体涉及街道的已纳入公开目录  

14、就业领域,公开层级涉及乡级的部分,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部,街道有开展的部分纳入,其余判断为不适宜由街道公开,未纳入。

15、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公开主体涉及街道或层级涉及乡级的,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街道现有项目或经办主体非街道,或性质为租地非征地,或街道仅为执行层级,判断为相关内容不适宜由街道公开,未纳入。

16、户籍管理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17、扶贫领域,公开主体涉及街道的已纳入公开目录

18、救灾领域,公开主体或层级涉及乡级的,经征询分管领导和经办干事,未有开展此类工作,不纳入。

19、环境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20、社会保险领域,公开主体涉及街道的已纳入公开目录

21、社会救助领域,公开主体涉及街道的已纳入公开目录

22、税收管理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23、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24、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公开主体涉及街道的已纳入公开目录

25、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层级未涉及乡级,未纳入。

26、卫生健康领域,公开主体涉及街道的已纳入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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