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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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 申请 |
县级 |
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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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现代农业专项 |
粮食生产与安全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粮食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书》(闽政办〔2015〕162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58号)、《三明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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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色现代农业专项 |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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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特色现代农业专项 |
现代种业发展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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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色现代农业专项 |
农机购置补贴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号)、《2021-2023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闽农规〔2021〕3号)、《2021-2023年永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永政农〔2021〕124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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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特色现代农业专项 |
设施农业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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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 |
高素质农民培训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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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安市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市推进试点实施方案>及<永安市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通知》(永政办〔2020〕13号)、《三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单位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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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 |
品牌农业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支持“三品一标”品牌发展的通知》(闽农〔2016〕23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90号)、《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三明市品牌农业创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创建名牌产品的企业及申报部门奖励金的通知》(永政文〔2020〕69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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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 |
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林竹)产业园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33号)、《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关于印发<设立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156号)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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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 |
养殖(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 |
1.政策依据;
2.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3.补贴结果; 4.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4〕297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5号)、《三明市市级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业农村局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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