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现将《2016年永安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围绕当前市市政府中心工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工作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尚未纳入的,年内应予纳入。各牵头单位要落实负责,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动,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各相关单位前三季度、全年政务公开的开展情况,应分别于9月1日、12月1日前以红头文件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政府将指定市信息公开办牵头,对各单位落实工作要点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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