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永安市卫生健康局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永安市卫生健康局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5日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卫办函〔2020〕335号)以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47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三明、永安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围绕卫生健康部门的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五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事项覆盖率100%。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2022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的问题有效解决。
2023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政务公开新格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永安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调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金锻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张德平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赖建华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郑龙凤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管太华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吴荣祯 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刘光华 市卫生健康局财务科(人事科)科长
余国土 市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余 诚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翟伟华 市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科(老龄健康科)科长;
陈信来 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科长
葛坤全 市卫生健康局宣传科科长
张素月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
罗小琴 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办事员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荣祯担任,具体牵头负责协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事宜。
三、主要任务
1、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按照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结合我局编制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卫生健康领域的公开事项,并按条目逐项确认核实,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要素统一。梳理后,政务公开事项要在2020年11月15日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1个事项的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法监科
2、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的基础上,编制统一规范的具体事项公开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事项)、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事项情况说明等要素。编制的目录事项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增加一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其中一级事项11项,二级事项共140项,三级事项98项,并实行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法监科
3、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完善、透明的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医疗卫生行业涉及到百姓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责任单位(科室):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4、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结合公示栏、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同时,加强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借助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政务媒体的公信力和传播力,不断丰富公开渠道和公开途径。
责任单位(科室):局办公室、法监科、宣传科
5、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多渠道全面准确发布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办理进度、办理结果和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行办事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精准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责任单位(科室):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局法监科
四、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明确具体经办人员、责任及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卫健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强化信息报送。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制定出台涉及到《永安市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的政务信息时,要填写好政务公开登记表,并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审核后将纸质材料送至局办公室,再由局办公室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规定专栏中进行发布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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