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错情的通报

日期:2022-06-15 08:55 来源:永安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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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网站普查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第二季度市人民政府网站抽查发现的错误情况通报如下:

  一、具体错误情况:

  1.市统计局2022年1月12日发布的《永安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文件中出现“推动法治玫府建设”的严重错误,应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2.市民政局2022年3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永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工作规则><永安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永未保委〔2022〕1号)文件中出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严重错误表述。应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西洋镇2022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西洋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永西政〔2022〕9号)文件中出现“生活必须品”和“救灾物质”的错误,应为“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资”。

  4.市城管局2022年4月19日发布的永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永城管〔2022〕22号)文件中“局办公室要按时登陆福建省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管理系统”,“登陆”一词使用错误,应为“登录”。

  5.市住建局2022年5月13日发布的《永安市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和保护图则及定线落图规划编制项目预公告》的附件“永安市历史建报详表”内出现“畬族”的严重错误表述,应为“畲族”。

  6.市卫健局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永安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情况公示》(2018年)、《永安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扶助对象、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农村二女夫妇奖励扶助对象情况公示》(2018年)两份文件的附件中包含大量身份证号码及对应姓名等个人隐私信息,未按要求做脱敏处理。

  7.市应急局2019年10月25日发布的永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曝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通报》文件中包含身份证号码及对应姓名等个人隐私信息,未按要求做脱敏处理。

  8.市人社局2021年3月26日发布的《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文件中包含“000001 秘密”字样,存在违规转发省上密级文件的严重问题;2021年7月13日发布的《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文件中包含身份证号码等个人隐私信息,未按要求做脱敏处理。

  9.市住建局2022年4月21日发布的《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安市巴溪大道特色园林风情道路景观改造>方案公示》,方案附件未上传,存在发布文件信息不完整的问题。

  10.市城管局责任专题栏目“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属于动态信息类栏目,按要求15天内至少更新一次,该专栏在3月1日更新后,直到3月17日才有更新发布信息,出现发布信息更新不及时,超过15天内更新一次的时间限定。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把好信息审核关。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禁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加强上网信息内容人工审核工作,同时借助网站发布平台提供的检测错字功能,对标注提示的可能错误内容进行核对确认,防止出现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2.认真抓好个人隐私信息整改工作。认真自查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做到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上网信息中的个人家庭地址只保留到乡(镇)、街道,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须进行脱敏处理,以符号“*”替代部分数字信息,格式如下:电话号码138****1234,身份证号码35*************123。

  3.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各单位应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政府网站各自责任栏目更新情况,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防止出现栏目更新不及时,文件信息不完整等情况。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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