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安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1-03-05 15:32 来源:财政局预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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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2日在永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永安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我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以及各部门的鼎力配合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结构性减税等严峻形势,努力培植财源,积极筹措资金,统筹安排财力,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全市财政运行态势总体平稳。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0年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收支基本情况: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0275万元,同比40103万元,增长14.84%。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20280万元,同比增收32557万元,增长37.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995万元,同比增收7546万元,增长4.13%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892万元(含上级专项),同比增支11105万元,增长3.42% 

  全市平衡情况:当年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9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99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600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913万元,调入资金2391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8165万元,收入总计430993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892万元,原体制上解以及专项上解支出1981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393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支出总计4196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349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收支基本情况:2020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995万元,同比增收7546万元,增长4.13%(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口径一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892万元(含上级专项),增支11105万元,增长3.42% 

  市本级平衡情况: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9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199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600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913万元,调入资金23914万元,收入总计430993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323万元,原体制上解以及专项上解支出19819万元,补助乡镇支出3556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393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支出总计4196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349万元。支出总计3697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收支基本情况: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510万元,6221万元,下降6.18%。基金预算支出69399万元,比上年16004万元,下降18.74% 

  全市平衡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5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5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60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2800万元,收入总计19106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6939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828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7486万元,调出资金16746万元,支出总计18643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637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收支基本情况: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510万元,6221万元,下降6.18%(注:全市基金预算收入与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指标口径一致)。基金预算支出69399万元,比上年16004万元,下降18.74% 

  市本级平衡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5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52万元,上年滚存结余460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2800万元,收入总计191068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62986万元,补助乡镇支出641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828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7486万元,调出资金16746万元,支出总计18643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63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68万元,支出完成16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9358万元,支出6248万元结余3110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收入26031万元,支出25194万元,结余837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部分为预计数,待财政决算编成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20年,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十七届人大次会议决议,以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积极开拓财源,增加可用财力,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多措并举,增加可用财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和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市财政收支形势异常严峻,收入增收困难,收支矛盾突出,财政部门勇对新的压力和挑战,多措并举,强化财源培植,努力增加可用财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深挖税收潜力。积极应对宏观政策调整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源培植增加财政收入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财政增收节支管理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明确任务分工,围绕培育税源等,研究可行方向和具体项目,着力增加财政收入,挖掘税源,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9995万元,同比增收7546万元,增长4.13%,增幅比三明全市水平高0.98个百分点,税性比重74.2%,比上年同期增长13.36个百分点,比三明全市平均水平高4.03个百分点。二是实施“一企一策”。按照选好选优、培优培强的原则,扩大一企一策筛选范围,补充完善扶持政策条款,拓展政策覆盖面。目前签订一企一策备忘录的企业28家,2020年累计实现地方税收2.5亿元。三是引进新兴税源。推动新业态经济发展,开拓税源。帮助源通公司整合资源,开展网络货运业务,全年实现地方税收1949万元;与星媒、有吖、泉安、乐宸、法催云等5家互联网企业签订一企一策备忘录,打造互联网+经济洼地,积极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同时,制定出台《永安市个人限售股减持奖励办法(试行)》,搭建新经济平台,推动省外上市公司个人限售股在我市转让。新业态经济为我市新增地方税收约2.5亿元。四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善《永安市预算单位收入任务考核办法》,并与年终绩效考评挂钩,继续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强化与省上对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全年向上争取资金12.11亿元,同比增加2.1亿元,增长20.98%。其中,围绕中央1万亿财政赤字和1万亿抗疫特别国债的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我市争取到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758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496万元,此两项新争取转移支付资金总量1.51亿元,位居三明市第二位;新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2140万元、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685万元、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等专项资金;特殊县困难转移支付8129万元,同比增加672万元;农村“一事一议”及公益性专项资金1070万元,同比增加410万元。五是争取债券资金支持。联合各部门做好项目包装,积极向上申报债券资金需求,共争取新增债券资金9.03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一般债券0.75亿元,专项债券8.28亿元,极大的保障了我市在建重点项目资金来源,有效缓解了全市财政支出压力。是盘活土地资源。做活土地文章,有序出让土地,争取土地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指标,增加可用财力,全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9.06亿元,并调入1.67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弥补财力缺口 

  2.量入为出,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最大力度集中资金保障做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坚持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支出原则,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做好“六稳”“六保”工作,2020年全年民生支出25.76亿元,同比增长11.6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6.71%。重点安排如下:一是加大卫生支出。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年安排各级疫情防控资金 251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从债券资金中安排1.5亿元用于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建设;从抗疫特别国债中安排300万元用于疾控中心核酸实验室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支出,全年安排29848万元用于推动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和全市卫生事业支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支出8035万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支出5196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35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00万元。二是助力脱贫攻坚。整合资金,统筹兼顾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努力补齐民生短板。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补贴、扶贫贴息、贫困村公路建设等扶贫专项资金1340万元,保障我市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全年安排乡村振兴奖补资金3000万元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710万元,有效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环境。引导推广普惠金融产品“福田贷”,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福田贷”全面实行财政贴息,授信户数11600余户,授信金额5.34亿元,财政贴息1071万元;“福田贷”金融普惠创新项目受到省、三明市充分肯定,被省财政厅纳入2020年全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试点县(市)五个中的一个,获得省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发放支持耕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资金2360万元,帮扶农民增产增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厕所革命”、环境整治等工作,全年投入环境保护资金1.1亿元。三是强化社会保障。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职业年金支出2.2亿元。优化城乡低保救助机制,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42%适时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支出178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障金支出777万元。积极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拨付临时救助资金354万元。关爱帮扶困难儿童、困难残疾人,发放补助786万元。落实困难老年群体福利,高龄补贴支出440万元,拨付国德康养中心项目经费800万元,支持养老服务建设。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对城乡低保对象等人员提高补贴标准,补贴资金148万元。义务兵优待金、退伍军人安置费、随军家属生活补助等支出970万元,切实落实优抚政策。四是支持教育发展。全年教育支出7.27亿元。其中:教师工资待遇支出5.46亿元,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安排艰苦教师岗位津贴420万元,班主任津贴295万元,教师师训经费700万元;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校区扩容工程支出3570万元,加快推进巴溪湾小学分校、永安六中北塔分校,以及贡川中心小学、永安六中、六中附小、东门小学、永安市一中附属学校等综合楼建设项目,着力扩大教育承载力,逐步消除小学大班额和临界大班额;一中图书信息中心楼建设1000万,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学生学习能力;生均公用经费支出4843万元,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支出758万元,为在校寄宿(午)生和特教班学生提供营养餐,资助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学费和助学金。 

  3.稳中求进,加大财政扶持,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通过为企业减负、援企稳岗等财政政策和产业扶持措施,助力保市场主体,促进产业发展一是落实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税费减免政策,全年减税降费2.53亿元,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亿元;减免国有经营性房租854.3万元,切实降低成本,为企业减负二是稳岗稳就业。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助、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等系列稳就业政策,及时拨付补助资金5354.33万元,其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3390.8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963.44万元,有效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三是为企业融通资金。服务企业做好中央专项再贷款资金3850万元财政贴息申报,获得贴息资金40万元;建立“金服云”系统,服务金融机构向支持疫情期间受影响的困难企业发放贷款提供财政贴息服务;组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普惠金融政策、创业贷款担保宣传,畅通办理渠道,纾解企业暂时流动性困难。四是强化项目资金投资拉动。通过地方政府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扩大政府投资,投入资金9.78亿元,强化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五是落实企业奖补政策。切实做好“一企一策”等政策兑现工作,全年兑现高成长大企业、交通物流及建筑业等各类奖励资金约5000万元,帮扶企业增产增效,有效提振企业信心。 

  4.防控风险,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用好用活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今年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03亿元、抗疫特别国债7496万元。我市合理安排资金投向,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民生补短板项目,同时,加快债券支出进度,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发挥资金实效。二是高效运转直达资金。中央出台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直达资金补助政策,我们按照“一竿子插到底”的原则,将中央分配的2.13亿元直达资金分配到最终收款人或受益对象,主要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保证了资金的精准投向和使用的快速高效。同时,制定出台《基层疫情防控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监管,提高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在线监管扶贫(惠民)资金。全年纳入在线监管扶贫(惠民)资金7.36亿元,在线支付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开展监控系统培训,监管专项资金67项,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减压,有效多安排”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完成286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申报,总金额18.5亿元,完成26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总金额12.91亿元,完成3个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总金额3182万元。五是强化评审力度。全年评审项目共计94个,其中已完成项目84个,在审项目10个,总送审金额7.6亿元,其中已完成项目送审金额6.7亿元,审后金额6.1亿元,共节约财政资金6365万元,审减率9.5%。六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制定《2020年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债务化解工作,统筹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全年债务还本付息8.8亿元,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超计划完成化解任务,我市债务风险逐年降低。同时,通过积极争取,我市被列入财政部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缓解了隐性债务集中偿债压力,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腾出时间和空间,保持我市经济良性发展。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2021年全市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2463万元,同比增收15197万元,增长4.95%。其中:上划中央收入121075万元,同比增收3804万元,增长3.2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388万元,同比增收11393万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100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49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6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调入资金56191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818万元,全市体制财力总计365461万元,拟安排全市支出365461万元。 

  2021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388万元,同比增收11393万元,增长6%(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一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收入100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49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569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调入资金56191万元(其中,专户资金调入26000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2818万元,补助乡镇支出23000万元,市本级体制财力总计342461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46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300万元(注:全市基金预算收入与市本级基金预算口径一致),比2020年完成数94510万元减收3210万元,下降3.3% ,基金可用财力91300万元。根据以收定支的原则,拟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300万元,其中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61109万元,基金调出3019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省财政厅和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文件要求,本着“量入为出、不列赤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及参照省、三明编制范围,2021年度,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纳入编制试点范围的企业有10家,分别是永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永安市榕树百货有限公司、永安市华侨友谊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永安市中华百货商场、永安市兴隆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永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种子公司和永安市新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参照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方法,收入按国有独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国有控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测算,2021年预算收入180万元,支出180万元,收支相等。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省市管理权限,我市社保基金预算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收支安排(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级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金预算由省财政厅负责编制;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基金预算由三明市财政局负责编制)。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可达9842万元,支出6943万元,当年收支可结余28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收入预计可达28170万元,支出28163万元,当年收支可结余7万元。 

  各位代表,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财政增收压力逐年加大,财政收支形势不容乐观,2021年财政改革和保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收入方面:2020年在国家宏观政策大背景下,新冠疫情已得到较好控制,疫情“缺口”持续回补,自2020年6月起,我市税收当月均实现正增长。2021年经济形势在中央稳增长稳投资的大政方针下,预计全市经济将延续稳定恢复态势,税收收入有望进一步增长,但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预计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388万元,比2020年完成数增收11393万元,增长6%。支出方面:随着中央调资政策的实施,我市各项工资和福利性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教育、社保、卫生等政策性配套不断增支扩面;存量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进一步加大;此外,为刺激经济增长,以减税降费、财政扶持为重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也需要财政配套资金。综合以上因素,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及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民生重点项目等方面,均要筹集大量财政资金,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 

  三、确保2021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的主要措施 

  (一)着力培育财源,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一是深挖税收潜力。根据三明市加快推进“一企一策”提质扩面及永安市“访企业、解难题、抓项目、育税源、促发展”等工作要求,加强与我市省级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沟通,坚持优惠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围绕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要素保障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根据企业需求,补充完善扶持政策条款,拓展政策覆盖面。同时,加大对高成长大企业、签订“一企一策”企业的帮扶力度,根据扶持政策及时兑现各类纾困、贴息资金,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经营压力大、生产转型受限等问题,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二是引进新兴税源。推动新业态经济发展,开拓税源。做好与星媒、有吖、泉安、乐宸、法催云等5家互联网企业的“一企一策”备忘录扶持资金兑现工作,联合发改、税务、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整合资源、统筹谋划,为“互联网+”新业态经济提供集中办公条件,打造互联网+经济洼地同时,进一步完善落实《永安市个人限售股减持奖励办法(试行)》,搭建新经济平台,推动省外上市公司个人限售股在我市转让,为地方经济提供税收新增量。三是争取上级支持。做好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工作,继续做好与省上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做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社保资金比例特殊配套政策、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特殊县困难转移支付等政策性的争取工作,力争在财力分档上能有所突破,缓解我市的收支矛盾。四是积极组织收入。在新冠疫情冲击经济、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完善《永安市预算单位收入任务考核办法》,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园区、市直部门,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组织收入、扩宽财源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五是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持算大账、算长远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发挥减税降费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的政策效应,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着力优化支出,促进财政资源有效配置。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更加突出政策重点,把钱用在刀刃上。一是兜牢“三保”底线。最大力度集中资金保障“三保”支出需求,继续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我省现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2021年我市 “三保省定标准保障需求为13667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8523万元,保工资81616万元,保运转6531万元。为切实兜牢省定标准范围的县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全年预算安排了三保支出221348万元,比省定标准保障需求增加84678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73137万元,保工资支出139099万元,保运转支出9113万元。二是保障重点支出。紧扣“六稳”关键环节,落实“六保”重点任务,在民生大事、急事、难事上持续用力,加大投入,努力弥补民生短板。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缩短教育卫生等领域差距,做好核酸检测、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常态化经费保障工作;做好养老、医保等兜底工作;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推进民生工程实施,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安排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积极化解债务风险。 

  (三)着力资金管理,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坚持预算法定,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间批复下达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部门结转资金与当年预算的统筹,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源的有机衔接,提高预算完整性和统筹能力。二是积极开展零基预算试点。选择有条件的单位进行零基预算试点。同时,组织学习省上、三明及周边县区编制零基预算的相关业务知识,为以后年度全面铺开零基预算做好准备。三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施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管理,发挥各类财政信息软件的作用,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和统一预算管理工作流程、要素和规则。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作用,积极开展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五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公示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统一平台,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同时,将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大监督力度。  

  (四)着力风险防控,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化解债务风险。用好隐性债务化解试点政策,争取更多置换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利息高、期限短、接续难的隐性债务。建立健全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工作机制,细化各责任单位的职责,制定资金借、用、还相统一的方案和考评机制,防止出现区域性债务风险。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深入开展财政财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专项资金监控力度,对年度预算中资金安排的数额较大的部门单位以及涉及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资金,加大专项资金监控力度,采取对照支出项目逐一审核、对照每月报表逐一分析、对照每笔资金逐一监管的措施,从根本上将专项资金管细管实,防止超支滥用现象发生。三是强化审计整改。根据各级巡视、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梳理历年各类不合理支出,做好账务处理,并加大对历年借款及挂账的清欠力度。四是强化评审力度。严格落实《永安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永安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永安市政府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抓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优化支出,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做好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奋发有为,乘势而上,努力谱写新时代新永安建设新篇章,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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