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4-07-08 09:48 来源:永安市审计局
| | | |

  2024724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按照福建省审计厅、三明市审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方案,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市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动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增强政府性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提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促进党政机关降本增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各部门认真组织预算执行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平稳运行。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1亿元,同比增长5.1%,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务转贷等,收入总量62.3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5亿元,同比增长10.1%,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支出总量48.0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4.3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93亿元,同比增长19.4%,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务转贷等,收入总量33.5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2.56亿元,同比增长54.4%,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支出总量29.4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1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同比下降44.4%,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收入总量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同比下降100%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量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00万元。市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4.59亿元,同比增长20.5%,社会保障基金支出4.14亿元,同比增长8.7%,年末滚存结余4.3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财政工作在增收节支方面下足功夫,一是2023年起我市财力补助标准提档。二是通过压减临聘人员工资和部门工作经费节约支出。三是推动落实零基预算,本级专项执行率有所提高。四是争取到我市政府债券置换比例提高,节约还本支出。但2023年我市财政状况总体形势仍较为严峻。一是兜牢三保支出压力大。二是企及专项债券项目造血能力弱。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 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截至2023年末,13项非税收入共计2.75亿元,暂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未缴入国库。截至审计时,2.5亿元已上缴国库。

  2. 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一是截至2023年末,专项结余”227.37万元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结余”85万元共计312.37万元暂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未及时清理。审计期间已整改。二是经抽查,部分专项结余资金结存市财政指标未清理收回共计3154.51万元,其中:2021-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40万元、2021-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14.51万元。

  3. 社保专户管理职责划分不正确。目前,市财政局社保专户未按照管钱”“管事分开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4. 未及时清理不再纳入社保专户管理的财政补助资金。截至2023年末,社保专户内结存的不再纳入专户管理的财政补助资金419.58万元未清理。

  (二)预算执行方面

  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经抽查,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96.38万元、企业社保补贴67.83万元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6.89万元共计221.1万元,截至审计时资金滞留市财政未拨付。审计期间已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4个市级预算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比较规范,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决算数据基本真实,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有关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的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无预算、超预算支出。20234家预算单位无预算支出共计5.03万元、超预算支出共计14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租车费用、在职人员综合定额公用经费和退休生活补贴等超预算支出。

  2. 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4家预算单位决算报表少计支出共568.82万元。主要是超预算支出部分未列入决算。

  3. 部分非税收入未收缴到位。2023年存在部分罚没款和滞纳金未及时收缴问题,审计期间罚没款已收缴到位。

  4. 部分奖补资金未及时兑现。截至2023年末,2020-2022年有关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奖励政策的奖励金486.8万元和有关创建名牌和标准化奖励政策的奖励金211万元共计697.8万元未及时兑现支付。

  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情况

  (一)科技创新发展专项审计

  审计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2023年,市工信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本市“3321”产业发展体系,着力在建平台、促合作、激活力上下功夫,突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构建具有老区苏区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取得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未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经费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

  2. 主要指标完成和省级目标存在差距。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未完成省级目标。

  3. 个别科技创新政策尚未落实。

  4. 延期拨付使用科技专项资金。2023年末,部分2023年度永安市科技创新发展未拨付到位

  (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以下简称永安职专)2021-2023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2023年以来,永安职专积极落实职业教育改革政策,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学生权益保障及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上级专项未执行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上级专项指标七个项目325.56万元,已完成五个项目227.56万元,未实行绩效跟踪管理。

  2. 预算执行率低。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48万元和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至审计结束日完成35.98万元支出,预算执行率为36.7%

  3. 多申报补助资金。2021-2023年多申报省级补助免学费资金17.6万元。

  (三)其他专项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主要延伸审计了部分为民办实事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 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等有关部门能够较好地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组织实施较为规范,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政策落实。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项目未实施。截至20244月末,部分2022年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未实施。

  2. 部分项目进度慢。一是部分2022年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因周边水果采摘、气候等因素,项目施工进度慢。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慢,截至20244月中旬尚未完工,无法完全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3. 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2022年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33个子项目中有20个已竣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未组织验收。

  4. 部分项目建设形成资产利用率不高部分2022年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形成资产利用率不高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开展了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发集团)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企业运营能力偏弱固定资产闲置财务管理不规范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延伸审计了永安市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公司)代管经营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管不到位、运营管理不规范

  五、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截至目前,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14个中:已整改10个,未整改到位4个。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聚焦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有效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加强财政收入征缴入库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关注财政收支紧平衡,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库款支付风险。

  (二)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更加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做好存量债务的接续,确保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优化国企经营布局,切实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三)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健全现代化预算制度,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责任,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督促部门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

  (四)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查找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真空漏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探索对全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下一步,市政府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照存在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