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7月24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按照福建省审计厅、三明市审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工作方案,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市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动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增强政府性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提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促进党政机关降本增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从审计情况看,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各部门认真组织预算执行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平稳运行。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1亿元,同比增长5.1%,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务转贷等,收入总量62.3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5亿元,同比增长10.1%,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支出总量48.0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4.3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93亿元,同比增长19.4%,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务转贷等,收入总量33.5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2.56亿元,同比增长54.4%,加上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支出总量29.4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4.1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同比下降44.4%,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收入总量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同比下降100%,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量1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00万元。市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障基金收入4.59亿元,同比增长20.5%,社会保障基金支出4.14亿元,同比增长8.7%,年末滚存结余4.3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财政工作在“增收节支”方面下足功夫,一是2023年起我市财力补助标准提档。二是通过压减临聘人员工资和部门工作经费节约支出。三是推动落实零基预算,本级专项执行率有所提高。四是争取到我市政府债券置换比例提高,节约还本支出。但2023年我市财政状况总体形势仍较为严峻。一是兜牢“三保”支出压力大。二是国企及专项债券项目造血能力弱。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 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截至2023年末,13项非税收入共计2.75亿元,暂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未缴入国库。截至审计时,2.5亿元已上缴国库。
2. 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一是截至2023年末,“专项结余”227.37万元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结余”85万元共计312.37万元暂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未及时清理。审计期间已整改。二是经抽查,部分专项结余资金结存市财政指标未清理收回共计3154.51万元,其中:2021-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40万元、2021-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14.51万元。
3. 社保专户管理职责划分不正确。目前,市财政局社保专户未按照“管钱”“管事”分开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4. 未及时清理不再纳入社保专户管理的财政补助资金。截至2023年末,社保专户内结存的不再纳入专户管理的财政补助资金419.58万元未清理。
(二)预算执行方面
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经抽查,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补贴96.38万元、企业社保补贴67.83万元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6.89万元共计221.1万元,截至审计时资金滞留市财政未拨付。审计期间已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4个市级预算部门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比较规范,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决算数据基本真实,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有关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的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无预算、超预算支出。2023年4家预算单位无预算支出共计5.03万元、超预算支出共计14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租车费用、在职人员综合定额公用经费和退休生活补贴等超预算支出。
2. 决算报表数据不准确。4家预算单位决算报表少计支出共568.82万元。主要是超预算支出部分未列入决算。
3. 部分非税收入未收缴到位。2023年存在部分罚没款和滞纳金未及时收缴问题,审计期间罚没款已收缴到位。
4. 部分奖补资金未及时兑现。截至2023年末,2020-2022年有关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奖励政策的奖励金486.8万元和有关创建名牌和标准化奖励政策的奖励金211万元共计697.8万元未及时兑现支付。
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情况
(一)科技创新发展专项审计
审计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发展工作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2023年,市工信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本市“3321”产业发展体系,着力在建平台、促合作、激活力上下功夫,突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构建具有老区苏区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取得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未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政策经费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
2. 主要指标完成和省级目标存在差距。“研发经费投入增长”未完成省级目标。
3. 个别科技创新政策尚未落实。
4. 延期拨付使用科技专项资金。截至2023年末,部分2023年度永安市科技创新发展未拨付到位。
(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以下简称永安职专)2021-2023年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21-2023年以来,永安职专积极落实职业教育改革政策,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学生权益保障及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上级专项未执行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上级专项指标七个项目325.56万元,已完成五个项目227.56万元,未实行绩效跟踪管理。
2. 预算执行率低。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48万元和省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至审计结束日完成35.98万元支出,预算执行率为36.7%。
3. 多申报补助资金。2021-2023年多申报省级补助免学费资金17.6万元。
(三)其他专项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主要延伸审计了部分为民办实事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 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等。有关部门能够较好地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组织实施较为规范,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确保政策落实。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项目未实施。截至2024年4月末,部分2022年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未实施。
2. 部分项目进度慢。一是部分2022年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因周边水果采摘、气候等因素,项目施工进度慢。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慢,截至2024年4月中旬尚未完工,无法完全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3. 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2022年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33个子项目中有20个已竣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未组织验收。
4. 部分项目建设形成资产利用率不高。部分2022年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项目形成资产利用率不高。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开展了永安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发集团)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企业运营能力偏弱、固定资产闲置、财务管理不规范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延伸审计了永安市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公司)代管经营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管不到位、运营管理不规范等。
五、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截至目前,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发现的主要问题14个中:已整改10个,未整改到位4个。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聚焦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有效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加强财政收入征缴入库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关注财政收支紧平衡,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库款支付风险。
(二)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更加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做好存量债务的接续,确保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优化国企经营布局,切实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三)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健全现代化预算制度,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责任,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督促部门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
(四)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查找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探索对全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实现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下一步,市政府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照存在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