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2年以来,在永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大湖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圆满完成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在全镇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依法政府建设工作
大湖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镇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会、分析会、推进会、总结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并确保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常务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室、外派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二)认真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强化组织保障,推进了重点任务落实。健全镇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健全镇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并运行党委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尤其是涉及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事项,在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求或者听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细化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决策事项范围,以及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等法定程序,明确决策过程中各阶段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委托镇法律顾问与大湖司法所对重大决策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法定要求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针对村集体经济、招投标项目,在依据上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符合本镇实际的规章制度。今年来,镇政府共修改各类规章制度8条,修改并完善了19个村(社区)的村(社区)规民约。
(三)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认真梳理权责清单。按照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政府及相关站所室的法定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等行为。逐步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政府执行职责的规范化。
二是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严格落实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将涉农资金、社会救助、为民办实事、阶段性工作等内容向社会定期公开。目前,全镇共有各类公开宣传栏50余处,共公开事项600多条。
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三项制度”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程指导、督查,明确了每项制度的工作步骤、责任主体及领导干部、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把工作任务进行了合理化分解,由各办公室、所站和村委会结合本职工作,把“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位,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是政府服务体系健全。按照“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在镇政府一楼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并安排干部职工12名,落实计生、民政、财政、社保、信访等便民服务窗口,公开完善了各项制度和办事程序,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制、来访接待、服务登记、事项办理等制度。同时,将重要的规章制度上墙,要求每位干部都照章办事。将每周二定为包村干部下村日,集中为群众办事,同时要求包村干部做好群众接待工作,记好住村值班日记,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众。
五是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永安市相关文件,工程项目5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5万元至50万元以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中介代理机构代理。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招投标项目流程,将村建站、水利站、公路站等职能部门纳入招投标领导小组,由镇长挂组长,严格招投标程序。
六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自2021年成立永安市大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来。我镇不断增加执法力量,每年组织55周岁以下领导干部和新录用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同时针对行政执法要求,每年邀请相关人员给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和法治教育培训三次以上。我镇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20余人,设置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听证室,基本满足建设法治政府关于执法队伍建设的硬件要求。
(四)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进一步推进“六无村(社区)”建设,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建设活动。在镇政府及各村建立了信访评理室、综治工作中心、人民调解室,实行坐班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共受理含上级批转来访来信(e三明平台诉求件)132件,办结132件,办结率100%,其中化解信访积案1件。我镇聘用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燕哥调解工作室”,今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2起,调处成功50起,调处成功率96.1%。今年以来,未发生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治安安全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进一步优化了服务发展环境。结合预防电信诈骗专项斗争工作,我镇及时成立组织机构,深入农户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有相关政策,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今年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40余条,固定宣传栏40余块,受教育人次10000余人,在全镇掀起了防范电信诈骗的热潮。
(五)强化普法教育宣传建设
我镇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计开展学习4次,提高了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全年组织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法律业务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100人;聘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律专题讲座1场次,受训人数达80余人次;另外纪检、司法所、妇联等部门单位共组织法治学习6次,受教育人次200余人。严格要求,加强“八五”普法教育,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做好法律笔记,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增强了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共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考试2次。
(六)严格落实党务、政务、村务公开
按照“两公开、一监督、民主管理政务”的原则,围绕“规范、提高、拓展、扩面”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全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面达100%,公开规范化达90%以上,做到清了集体“家底”,亮了干部“箱底”,明了群众“心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对站所办事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作出规范,明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二是为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三是设立规范统一的公开栏。开辟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及宣传专栏,镇党委、政府除涉密的一切党务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各村(社区)设立了统一规范的公开栏,保证了村务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生管理、民主监督,使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七)加强村镇规划管理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切实增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认真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有效促进了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我镇成立“大湖镇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由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建房审批、许可。
二、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不足
2022年,本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合法性审查工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承接能力不足,执法队伍人员专业素质和岗位职责要求尚有差距;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还有待提升;行政执法部门仍需加强普法形式创新,提升普法质效。针对上述问题,大湖镇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镇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的统一安排,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布局。新时代的赶考之路上,大湖镇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大湖建设。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等作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体检,不断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作用,为大湖镇中心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持续抓好行政应诉工作,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逐步提高出庭应诉水平,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严格落实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模式,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狠抓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我镇综合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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