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3-01-16 15:23 来源: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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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上级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市场监管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干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三明市委及永安市委工作,深入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措施。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法治建设规划落实落地。组织实施《法治永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印发了《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多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门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督促贯彻落实法治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年度述法要求。

  (三)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国家宪法日”法律知识测试。结合“12•4”宪法宣传周,积极利用LED电子屏播放和张贴有关法治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良好氛围。12月5日联合燕北街道后溪洋社区在名流步行街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普法宣传人员到石墨烯产业园、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普法宣讲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

  (一)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一是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等改革,公布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强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全面推行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实现并联审批,一个环节办结,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时以内。设置“一件事”受理专窗,制定标准化“一件事”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让企业群众“最多跑一趟”即可办理业务。截至目前,我市内资企业达8600余户。立足职能积极落实惠企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办理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套餐26件,办理“一件事”集成套餐16件。持续优化外资审批,对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时已经审核的不再重复审核,今年来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4户,内资转外资1户。审慎认定失信行为,对企业疫情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的,暂缓或免予计入失信记录,对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加快审核,及时修复信用,助推企业复工复产。2022年完成96家2020—2021年度永安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初公示工作;我市1家、4家、14家企业分别获省级、三明级和永安级“党员诚信示范(店)企业”;20家个体工商户获评永安市2021年度“诚信经营示范店”。二是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配合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本局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三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体系,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四张清单”落实。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及《三明市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四张清单(2022年版)》(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从防止“一刀切”执法等方面入手,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违反登记、备案规定等27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20项轻微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推进质量强市战略。通过实施品牌引导、培育、奖励、保护“四大机制”,将产品质量好、管理水平高且拥有自主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鼓励企业引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2022年9月,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发展有限公司成功成为我市第五家获评“三明市质量奖”企业。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确定燕丰食品、优佰食品、毛氏泡菜这三家小微企业作为试点,指导引进第三方认证机构免费帮助企业制定完善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体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协调省市场监管局设立我市第二家“知创平台”——“知创福建”永安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工作站,指导“知创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2022年1月地理标志商标“永安鸡爪椒”获国家知识产权认定,2022年10月地理标志商标“永安大湖鱼”和“永安冬笋”获国家知识产权认定,使我市地理标志商标将达16件,位列三明市第一;“永安兰花”“洪田红菇”“永安小陶豆腐”“永安小陶蜜桔”商标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今年来,新增注册商标申请数据1017件,新增注册商标注册数743件;截至目前我市有效商标总量达8031件,居三明市首位。积极组织开展闽笋交易市场监管提升行动,协助供销部门完成“国家笋干综合标准示范区”申报工作,有力提升了“永安笋干”的全国影响力。今年来,新授权发明专利35件,有效发明专利257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7.454件,居三明市第三位。2022年我市1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企业被评为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目前我市被认定过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4家,居三明市首位。推进银企合作,今年来帮扶宝华林公司和泓盛工贸公司、福建硅碳公司等6家企业融资5200万元;帮扶日发纺织公司获“专利贷”贴息8.59万元;截至目前,共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13件,帮助企业融资2亿多元。今年来,为福建原培真牛樟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永安市钛产业研究院等7家单位向上申请知识产权运用资金补助50余万元。2022年10月,我局被省市场监管局评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绩突出集体”。三是推进标准化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8家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3项、行业标准30项、省地方标准18项,团体标准2项,兑现标准化奖励金574.6万元,标准制定工作处于三明市前列,有效发挥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标准支撑作用。2022年,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向我局拨付标准制修订奖励金15万元,企业参与制修订标准经费补助20万元。四是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完成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逐户落实库长制。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风险排查和整改专项行动,摸排有自建冷库经营单位65家,冷库107个。今年来,组织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1399人次(包括进口水果从业人员),经营环境检测88家次,样本2845个,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受理进口冷链食品报备217家次,422批次,共计8037.12公斤;发现未提前报备经营单位1家,移送公安部门案件1件。加强集中隔离点、学校食堂、敬老院、餐饮店食品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新冠疫苗、核酸检测试剂及防护用品质量和价格监督,严防死守防疫安全,今年来审核四类药品实名登记272739人次,约谈督查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整改50家次。五是优化消费环境。今年来开展了宾馆、旅店、餐饮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按照市场主体的15%进行抽取检查,努力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督促194户企业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逾期的按规定予以强制注销,积极清理市场主体。成功对接全国“12315”、“12331”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实现“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五线合一,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争创永安市“金牌调解室”。2022年来,“12315”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共计1625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1295件,举报655件,接受消费者咨询425人次,争议金额35.2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19万元;及时处理信访件21件,办结12345平台诉求件876件,办结率100%,积极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保障依法履职。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法制审核,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以案件评查为抓手,认真组织案件评查并积极参加省局、市局、永安司法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件评查。2022年度,我局法规科对全局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率达到100%,另应对行政诉讼1起,无败诉。应对行政复议33起。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官网及时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严格要求使用国家局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文书制作要符合标准。对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的权责名称、法律依据进行梳理,完成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制定《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全年计划举办19期面授班次,培训干部410人左右,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监管水平。组织参加2022年度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全局有6人报名参加司法局组织的综合行政执法考试(4人合格),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知识考试报名人员7名(7人合格)。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稳步推进食品、药品抽检、食用农产品快检等民生实事,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守牢安全底线,近年来未发生安全事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检测力度,2022年来开展食品抽检1345批次,不合格食品16批次,不合格餐具14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81%,实施食品快速检测85批次,未发现异常样品。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率先召开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分层分级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度的通知》,目前全市6213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已分类包保到位,指导首批3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双配备”机制,人员名单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开展“守查保”专项行动、涉疫食品、网红餐饮、肉制品、农村食品、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整治等20余个专项检查,2022年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5件,罚没22.23万元。推动外卖食安封签,发放《关于推行网络外卖食安封签“无签不收”机制的倡议书》,号召经营单位提供定制式食安封签,做到“一餐一签”。“美团”和“饿了么”两家外卖公司已投放使用“食安封签” 73.4万个,涉及使用商家538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方面,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各类药品、检测试剂、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处方药等高风险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来查办药品案件12件,医疗器械案件5件,化妆品案件10件,罚没共计5.6万元;开展“两品一械”安全警戒,全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23例,其中严重不良反应72例,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3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2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抓好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安全、叉车等重点攻坚任务。今年来,共受理施工告知512条,新登记设备626台,检验机构上报重要事项115条,涉及设备319台,已全部受理。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3场,指导企业开展各类应急演练5场,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4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要问题79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37份,查办特种设备违法案件5起,办结4起,罚没入库10万元。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加强食品包材、危化品、水泥、肥料行业检查,切实落实工业产品质量隐患治理。今年来,产品抽检30批次,查获产品质量案件1件,罚没0.99万元。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加强市场监管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印发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工作目标。另一方面加大对外普法力度,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主题活动,通过在宣传屏滚动播放、在现场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图册、法律读本等方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进一步对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虽然我局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任务众多、专业知识欠缺、人员的知识结构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监管形势,尤其是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影响了综合执法能力。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不够、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力度不够。三是法治制度特别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深入贯彻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三明市、永安市关于法治建设相关决策部署,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党建引领,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市场监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加强干部培训和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业务学习培训,强化政治引领,以伟大奋斗开创市场监管新局面。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持续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推动法治制度建设落实,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加强执法检查通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工作,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落实专项治理,继续努力守好四大安全底线。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进一步深化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紧盯霸市不法行为和行业乱象,对网络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清除风险隐患。持续深化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加大侵权假冒、防疫物资和“一老一小”用品质量及网络市场、虚假广告等执法力度。

  (三)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党中央、省委、三明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永安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知识产权保护,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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