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槐南镇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永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中法办发〔2019〕10号)和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意见》(明委发〔2020〕10号)要求,努力统筹推进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现将我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健全组织机构。我镇按照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全面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成立镇法治工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综治办、执法中队、司法所等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今年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
二、增强学法意识,提高干部执政能力。每月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省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每周例会学习法制相关文件,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让全体干部了解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其它相关知识。在“八·五”普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懂法、讲法、用法计划,每季度组织镇领导干部进行阶段性考试和抽选机关各个层面的领导干部交流发言。镇纪委组织开展了4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学法意识和执政能力。
三、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养。一是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等,相继深入镇4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法律进校园”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法治安全教育报告会、发放调查问卷、现场提问等形式,在中小学师生中普及法律知识,为构建安全、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突出抓好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的宣传学习,结合“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在集市和村镇开展宣传。三是结合调解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悬挂宣传标语36 幅,受教育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及相关政策 102 次,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推动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力做好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标准化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实际规范公开流程,及时主动、全面公开各项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五、健全法治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打造权力运行的阳光平台。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救济渠道等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的方式,对政府行政执法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建立音像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内部法制审核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裁量基准,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六、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我镇建立健全了包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内的16个调委会,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17名。现全镇民调网络组织健全,工作规范有序,采用层层上报制度,各村的民事纠纷先由村级民调组织予以调解,调解不成上报包村领导,再由包村领导协调镇调委会组织专门的调解小组进村入户进行调解。镇上聘请来德高望重的老支书黄圣树、退休干部罗锦万担任专职调解员,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全年调解民事纠纷 128起。全镇共建立了包括镇公共法律工作站在内的16个公共法律工作室,由2名律师进驻各村,作为专职法律顾问,指导村镇做好政策决策及各种涉法工作。
七、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虽然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乡镇工作的好做法、好举措,我镇在一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部门之间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不对称,不能有效第一时间介入,行政执法工作监督难度较大;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尚有不足。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认真按照永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对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增强干部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定期举办法律专题学习班,加强执法的业务交流,使全体干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永安市槐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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