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03-14 10:44 来源:永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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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市财政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依法运行,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一是加强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我局的任务。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审议重大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等财政法治重要工作。二是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由局长担任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财政法治建设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提出要求,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三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必学、必训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同时,积极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2022年组织本单位20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5人通过考试。 

  (二)依法履行职责,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加明显 

  一是坚持依法防疫,全力支持抗击疫情。面对新冠感染疫情反复多发,坚持以生命至上,依法防控,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的调度、拨付和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市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70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二是加强宏观谋划,积极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健全直达资金监督监控制度,加快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加强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与衔接,协助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020年9.03亿元、2021年4.23亿元、2022年14.63亿元,有效缓解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城乡供水一体化、学前教育等革命老区重点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资金压力。三是加大政策对冲,促进经济企稳回升。一方面,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和市级助企纾困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精准服务企业纳税人,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税费应缴尽缴、应退尽退。目前,全市已为378户纳税人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06亿元,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1.41亿元,“六税两费”减征1313.97万元。另一方面,持续强化对稳就业的政策支持,落实好政策性融资担保、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扩大普惠小微贷款规模等政策。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等资金1377万元。 

  (三)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 

  一是加强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推动重大决策有效落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在落实财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二是依法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方面,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对全市部门预算进行批复,并按要求在永安政府门户网上对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另一方面,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规范发布涉及本局业务范围内有关财政信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打造“阳光财政”。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资金文件30件。三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方面,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检查。及时主动向市人大汇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接受市人大领导检查指导。2022年,承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10件,现已全部办理完毕,主办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100%。另一方面,主动接受行政监督。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大额或重要资金向市政府申报、审批,主动接受纪委、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2年,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部分基础工作质量还需提高,干部职工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创新举措不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机制,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利用重大节日和“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积极打造财政普法特色亮点。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推动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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