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3-12-29 09:05 来源: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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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市人社局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与人社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法治创建促进人社工作科学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以局长负责、局班子成员牵头、各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人社局工作计划和内部考核机制,及时作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在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广泛听取意见,与群众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2023年,承办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4件。代表和委员对涉及我局每件提案办理答复意见征询中领导重视、办理协商、意见落实、办理态度,办理结果五项指标均为满意并签字盖章。三是聘请专业律师,建立法律顾问队伍。重大行政决策经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三、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加强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窗口服务为重要载体,打造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定期梳理、更新公布“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服务事项,各类就业、社保业务全部压缩至即办件,提升群众和用人单位的办事效率。及时生成电子证照,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永安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公示行政许可证或批文,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共享。积极倡导企业群众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帮代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业务,2023年前三季度办件56726,办结率100%,多次获得行政审批服务“三星级”窗口。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我局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从源头上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应保尽保政策,积极推进新业态用工群体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6%。1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50元;各类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多部门大数据共享核查比对机制,加强违规疑点数据核查,筑牢基金安全网。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薪酬待遇保障,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处理监察投诉案件62件,天悦龙庭二期建设项目被三明市评为2023年度“无欠薪标杆项目”。加强工伤疑难问题分析研判,提升工伤认定质量和准确度,建立永安市工伤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规答复信访件341件,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激发事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全方位、全周期人事管理体系,提供优质人事资源,招录教育、卫生系统137人,开发“三支一扶”岗位3个,转正定级培训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人。   

  五、普法工作精准 

  扎实抓好普法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制知识宣传教育,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政策咨询和宣传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来,开展“根治欠薪”法治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日等专项法律宣传活动10余次;2023年开展普法宣传讲座5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材料计5000余份。各类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广大职工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认真开展法治督查、案件统计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材料报送。 

  六、存在问题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学用不能有效结合,没有做到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视,部分科室和个人对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流于形式,只满足于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研究学习理论不够主动,把理论有效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的水平不高,缺乏理论学习的主动性。 

  二是劳动者权益维护具有一定滞后性,受多种因素影响,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劳动关系纠纷复杂,存在证据不足、难以联系上当事人等现象,调查解决难度大。 

  七、2024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 

   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人社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培训、考取执法证,严格做到持证执法。 

  (二)继续规范依法行政 

   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牵引,规范用工开展和谐创建。突出抓好根治欠薪,坚持标本兼治,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强劳动关系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完善劳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压实责任分工,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欠薪隐患排查,严厉惩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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