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05 11:04 来源:永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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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永安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化学习教育,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市统计局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以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推进统计法治工作。局党组切实履行对统计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确保统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局领导班子开展专题学习,提高班子法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和核心要义。

  2.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法治化。市统计局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备案审查制度和动态清理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推动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坚持防惩并重,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法治环境。

  (二)防治统计造假,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1.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市直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要求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2.强化制度落实。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我局各专业对全市统计调查对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2023年4月,名录库专业完成对包括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贸易、服务业等专业共计135家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情况的自查自纠。

  3.严控数据质量。严格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能源消费量、研发投入等重点统计指标,分专业开展数据核查,对核查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4.杜绝人为干预。学习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切实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

  5.清理违规事项。及时转发了《三明市统计局关于全面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不断开展对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清理工作,2023年市统计局先后两次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及时自查和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做法。

  6.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文件传阅、面对面谈话等形式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相关县2020年统计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三明市统计局关于清流县统计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进行学习,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确保警示教育到位。

  (三)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市统计局在印发《永安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永安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永安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出台《永安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永安市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制度》《永安市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推动依法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2.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市统计局制定2023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于10月至11月组织各专业人员对全市12家企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起,作出给予警告、通报并处共计0.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今年8月,配合完成三明市统计局对我市30家企业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3.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市统计局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在“信用中国”公示统计违法企业信息,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营造统计诚信环境。

  4.配合完善一体化执法平台。市统计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完成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及时完成“闽执法”设备配备和执法事项、财政非税收费项目初始化配置,为执法平台正式运行打牢基础。

  (四)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在永安市2023年春季科干部进修班、第27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对全体学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2.强化机关内部学法用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八五”普法学习材料以及中央、省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等内容,提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确保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加强统计系统法治培训。今年组织各专业共计7场次业务暨统计法治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覆盖全市各乡镇街道及“四上”企业统计工作人员,持续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4.积极开展社会性普法活动。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等主题活动,在社区、学校、街道进行现场普法宣传,同时采取“线下+线上”、“传统+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传统广告媒体、融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新闻媒介推出编排新颖、图文并茂的统计法治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不强。目前,我局执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2名,均为兼职人员,在执行统计监督任务的同时,还要负责其他专业统计报表或业务,导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存在困难。

  2.统计法治宣传覆盖不全。统计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宣传面不够广,宣传实效不高。统计政策法规学习、普法宣传还存在一些盲区,部分领导干部、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问责的严肃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统计违法带来的风险和压力认识不充分。

  三、下一步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永安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不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继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推动全局法治素质整体提升。

  二是切实履行依法统计职能。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依法依规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持续全面清理纠正与统计法精神相违背的文件和做法,切实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将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维护统计法律权威。

  三是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按照《监督意见》的要求,把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优秀人才选用到执法监督岗位上,继续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

  四是扩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性普法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更多、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影响更深的法治宣传活动,履行普法社会责任。通过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新平台,拓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渠道和覆盖面,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度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度。

 

 

 

  永安市统计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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