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告知书 永政行复〔2024〕51号

日期:2025-05-16 09:17 来源:永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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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

  你对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永公(XX)行罚决字〔2024〕00***号)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8日收到申请材料。在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期间,你自愿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你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准予撤回,本机关对本案不再予以处理。

  特此告知。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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