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5月31日上午,永安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艳希,副主任丁玮、林海、罗祥华、林亚蓉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治平,副市长张浏佳,市人民法院院长郭建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长峰,市监察委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五新”推广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结合部交通沿线及巴溪河沿岸环境治理情况的报告。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龚祖清等任职的决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永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龚祖清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温永有为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周智伟等辞去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永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智伟、郑晓英辞去永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永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永安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免职的决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永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檀飞的永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平的永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建英的永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青辉的永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永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永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命的决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永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魏兴锷、谢金莲、杨家忠、何辉煌、詹秋艳、刘其祥、张德英、王荣玉、朱昌彬、范爱娥、陈莉颖、杨静雨、罗丽英、陈曾晶、何洁莹、胡逢游、吴梅芳、王文杰、蔡柳青、罗 红、吴和珍、郑伯秀、游清华、陈初岩、蓝振吉、罗立永、庄承永、谭 婕、洪丽贞、夏瑜东、罗雪芳、肖彩红、罗贤奎、刘春妍、陈明森、黄笑美、邓英员、姜长旺、陈 宏、池小珍等40人为永安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艳希为新任命的副市长颁发任命书,会议还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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