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清流两地签署“框架协议” 携手共筑湿地生态屏障
为进一步推动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月25日,永安、清流两地共六部门在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举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框架协议签署活动。
在活动现场,永安市检察院、清流县检察院、永安市河长办公室、清流县河长制办公室、永安市林长办公室、清流县林长办公室六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框架协议》。三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良植,永安市副市长陈永贞现场见证协议的签署。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探索创新,也是永安、清流两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起点。协议对线索移送、协作办案、信息共享、联席会议、业务交流、普法宣传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下一步,各职能部门将按照协议认真履职,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力度,形成联动合力,加强湿地保护合作交流,携手绘就湿地生态保护更美画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