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公安局

日期:2022-10-31 10:02 来源:永安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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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三明市公安局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动态、综合分析研究全市敌情、社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决策依据。

  (四)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重大行动、专项斗争,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封建宗教械斗和各种治安灾害事故。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承办本局纪检、监察室立案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七)组织开展并依法监督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农村治保队伍建设。

  (八)负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查办交通事故案件,维护交通秩序。

  (九)负责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来我市视察、访问、调研及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负责公安法制和公安信访工作;负责看守所和拘留所的管理工作,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看守、保障安全。对被治安拘留人员开展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

  (十一)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和公安通信网络工作;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机要通信工作。

  (十二)规划全市公安装备现代化,负责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永安市新府路8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66000

  办公电话:0598-3633529

  值班电话:0598-3633519

  传  真:0598-3633529

  网  址:http://www.ya.gov.cn

  三、领导简介

  (一)陈永贞(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二)雷祥源(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政委):协助局长抓好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评、“放管服”改革等工作。负责党建、基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警维权、英烈基金、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残联等工作。

  (三)连志阳(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管理工作。

  (四)卓明兴(党委委员、机关党委副书记、政工室主任):主持政工室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政治思想、离退休干部、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关工委、双拥、前卫体协、英烈基金、组织、机关纪委(督察大队、审计室)及党风廉政建设(含从严办)等工作。

  (五)罗松(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协助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魏中华(副局长):负责疫情防控、消防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稳处突、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

  (七)邓晓斌(副局长兼刑侦大队大队长):主持刑侦大队工作。

  (八)李勇(总工程师):协助政委具体抓五比五晒、扶贫、工会、共青团(统战)、妇联(残联)等工作。

  (九)林志伟(总会计师):协助局长具体抓指挥中心(科通)、巡特警反恐大队(含治安巡防大队)、燕东派出所、燕南派出所、燕西派出所、燕北派出所工作。

  四、机构设置

  永安市公安局设下列33个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33519。负责接报警的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统计、档案、保密、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联系电话:0598-3633529。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对本地区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及中方合作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掌握涉嫌违法活动情况,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查处违法行为;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职责。

  (三)刑事侦查大队。联系电话:0598-3633147。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四)交通警察大队。联系电话:0598-3833787。负责交通管理工作。

  (五)治安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598-3600417。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枪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监管,依法对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性事件处置。

  (六)法制大队(信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633529。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看守所、拘留所监管场所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联系电话:0598-3610225。负责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八)出入境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598-3600419。负责全市出入境受理、审核、发照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外、境外驻本市机构、商资企业人员的管理,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外管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九)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598-3606322。负责侦查针对和利用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案件;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禁毒大队(加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联系电话:0598-3631014。负责禁毒侦查工作,承担市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巡特警反恐大队。联系电话:0598-3617110。负责应急处突:对爆炸、绑架、劫持人质等各类重大案件以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进行现场管控、前期处置,对正在发生的暴恐和个人极端暴力行为实施武力打击;负责巡逻防控: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开展加强性武装巡逻、动中备勤;负责设卡检查:统筹卡点建设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应急响应规定开展日常性、加强性设卡检查,盘查、处置疑人疑车疑物。

  (十二)森林警察大队。联系电话:0598-3633983。负责依法查处森林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承担森林火灾扑救的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市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

  (十三)政工室。联系电话:0598-3633529。负责队伍管理、人事、教育训练、新闻报道、网上警局建设、舆情处置、新闻发布等公安文化建设工作。

  (十四)警务保障室。联系电话:0598-3633529。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五)警务督察大队。联系电话:0598-3600415。负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职、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十六)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598-3633529。承担部门党组(党委)事务性工作,负责公安局党群工作。

  (十七)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98-3633529。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案件,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

  (十八)看守所。联系电话:0598-3633529。负责维护羁押秩序;保证监管安全,保障羁押监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十九)拘留所。联系电话:0598-3633529。负责执行被行政拘留违法人员看管和教育工作;负责拘留所秩序,保障行政拘留人员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二十)派出所。联系电话:0598-3633519。负责收集、掌握、报告辖区内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负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负责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负责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与监督工作;负责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全市设燕东、燕南、燕西、燕北、曹远、大湖、安砂、洪田、小陶、西洋、青水、槐南、贡川、罗坊派出所共十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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