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4-07-12 14:59 来源: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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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三明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三明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老龄工作部署,协调落实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六)负责拟订和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负责市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创建省卫生城市指挥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永安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组织落实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市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组织开展野生中药材的保护、繁育及相关研究。市林业局负责指导陆生野生中药材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依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中药材采集、猎捕、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等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野生中药材保护工作。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7栋二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66000

  办公电话:0598-3633490

  值班电话:0598-3606970

  传    真:0598-3653971

  网    址:http://www.ya.gov.cn

  三、领导简介

  吴爱灵(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卫健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事、财务、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工作。直管财务科(人事科),挂包联系三明市永安总医院。

  赖建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职业卫生、爱国卫生、健康永安建设、卫生应急、人口监测、生育服务、计生奖扶、政策法规、综合监督、行政职权及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做好防汛、森林防火、环保等方面涉及卫健局的相关工作。协助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疾控科(应急办、爱卫办)、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科(含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挂包联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所。

  余国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规划、基层卫生服务、妇幼卫生健康、老龄健康、托育服务、医养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牵头做好文旅康养、森林康养等方面涉及卫健局的相关工作。分管基妇科(老龄健康科)、体改科,挂包联系市妇幼保健院。

  吴一民(党组成员):负责行政事务、效能建设、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关纪委、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综治、扫黑除恶、挂包村居、退休协会、老体协、关工委、宣传报道、舆情信息、精神文明建设、统战、项目规划建设、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抓好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人事、财务、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办公室、宣传科,协管党建办、财务科(人事科),挂包联系市第六医院。

  张金锻(四级调研员):协助抓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招商引资、“三跑”、博爱驿站管理等工作。

  薛丛辉(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负责医政管理、行风建设、“平安医院”建设,中医药管理、科技教育、生物实验室管理,医学会、红十字会、信访工作;牵头做好武装、双拥、残联、禁毒等方面涉及卫健局的相关工作。分管医政科(中医科教科),挂包联系市卫生进修学校。

  四、机构设置

序号

内设机构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

1

办公室

0598-3633490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编撰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信访、接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绩效管理、效能建设、建议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治平安建设、负责12356阳光热线;组织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2

财务科(人事科)

0598-3633330

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规划和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拟订并实施乙类大型医用装备规划及配置管理办法;拟订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承担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机关财务核算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和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统计和信息分析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确认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医德医风和年度考核工作;协助市组织、宣传部门和公务员局完成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考察、培养和干部考核工作;协助完成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手续办理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编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3

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办公室)

0598-3650362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防控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具体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健康教育、健康教育促进政策、规划、规范;负责控制吸烟和卫生科学宣传普及工作;督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督工作,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助完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修订、延续、变更备案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负责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指导、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其他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承担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信息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承担永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国家、省、三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订我市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开展省级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等活动;组织实施城乡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实施农村改厕规划;指导乡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及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具体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创建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

医政科(体制改革科、中医药与科技教育科)

0598-3631079

负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以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国家药典和药物政策,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承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具体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监督药品、大型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的采购与管理;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参与拟订所监管的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具体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具体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新机制改革,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配合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建议及实施方案;承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具体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组织开展中医药科研,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指导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和科研成果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建立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和制度;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参与成人医学教育的学历、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和医学院校医学专业设置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协助做好保健对象的服务工作,负责我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5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科

0598-3833016

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基本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指导监督落实基层卫生政策;组织并监督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能力;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具体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和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推进妇幼卫生和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妇幼卫生、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手术并发症、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公布母婴保健、生育技术服务信息,规范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康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0598-3859356

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具体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具体负责拟订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落实相关事项的审批、审核和核准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贯彻落实生育政策,拟订并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办理、审核有关生育的证明和手续;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普法工作。具体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计生来访群众的接待、办理工作。

7

宣传科

0598-3631659

负责具体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承担内部资料出版物编撰工作;具体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党委做好精神文明工作。

8

党建办公室

0598-3661079

负责处理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搞好党建综合协调、信息调研工作;督促党委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支部党建业务指导,做好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负责党委公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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