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安砂镇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加强服务“三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负责提供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体旅游、公共法律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符合镇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经济发展、群众基本经济权益保护、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危房改造、国防动员、退役军人等其他公共服务。加大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拟订本镇权责清单并组织实施。建立落实“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利用“乡呼县应”通道开展对辖区内日常事务的监管。依法开展辖区内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稳定。加强对上级部门驻镇单位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对农村“各大员”的协调管理机制。负责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工作,加强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协调镇村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永安市安砂镇龙江路6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66021
办公电话:0598-3560010
值班电话:0598-3560010
传 真:0598-3563911
网 址:http://www.ya.gov.cn/
三、领导简介
(一)侯金达(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二)詹佳冬(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直管财税、统计、监察、教育。
(三)刘华金(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含乡村振兴)工作。挂包曹田村。
(四)陈 庆(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分管党建、发展改革、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业企业、统计工作,石碧片区党委第一书记,挂包小江坊村。
(五)杨志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监察室。挂包江后村。
(六)黄慧敏(党委宣传委员):分管民政、残联、老区苏区、社区、卫生健康、文化、工会、团委、妇联、科技、科协工作;协管教育工作。挂包罗峰村、玲珑村。
(七)王中南(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负责政法、综治、平安建设、信访、武装工作,分管移民、双拥。水碓片区党委第一书记,挂包苔茹村。
(八)王妍妍(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分管民族与宗教事务、水利、防汛抗旱、生态环境、电力工作;协管财税、审计工作。挂包青村村、江坊村。
(九)魏 雯(党委组织委员):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镇属固定资产及合同管理、旅游、老干部、关工委、老促会、老体协、退协工作。安砂片区片长,挂包安砂村。
(十)林鑫仙(副镇长):分管党政办、后勤、便民服务中心、12345政务服务平台、村镇建设管理、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挂包水碓村、茶仔林村。
(十一)杨 龙(副镇长):分管应急管理、消防、交通运输、安砂渔场、湿地公园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挂包培竹村、热水村。
(十二)余太生(副镇长(挂职)、安砂派出所所长):协管政法、社会稳定、平安建设、信访工作,挂包小火村。
(十三)吴瑞源(四级调研员):协助抓农业农村(含乡村振兴)工作。挂包石碧村。
(十四)陈发亮(四级调研员):协助抓旅游工作。挂包新建村。
(十五)陈长悦(二级主任科员):协助抓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挂包安砂社区。
(十六)张俊勇(三级主任科员):协助抓工业企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挂包水南村。
(十七)林浩军(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分管林业、森林防火工作;协管农业农村(含乡村振兴)工作。挂包凉坑村、坑口村。
四、内设科室职责
一、安砂镇党政机关设置6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综合执法办公室。
镇人大、纪委、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组织按照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设立,并履行相应职责。
市监委向镇派出监察组与镇纪委合署办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560010。主要职责是负责镇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承担办文办会、督查督办、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精神文明建设、电子政务、保密保卫、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乡呼县应”通道的日常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呼叫事项办理工作的业务流程。对市职能部门“响应”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价。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560010。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居)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和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镇机关党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联系电话:0598-3560009。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镇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措施,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林业、水利、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以及农村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农民权益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和管理等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负责镇财政管理、统计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560023。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组织实施辖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民主法治、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的管理;负责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广播电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残联、村务公开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联系电话:0598-3560010。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具体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辖区内应急预案;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减灾、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市场监管等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各类应急事件的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560010。主要职责是负责镇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属地统筹责任、部门责任、派驻人员职责进行细化,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部门协作机制;梳理问题清单、权责清单,拟订综合执法工作的执法标准;统筹协调各类执法资源,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综合协调水利、劳动保障、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村镇建设、社区服务、文体旅游、应急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执法相关工作;受消防救援部门委托,承担部分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砂镇事业单位设置3个内设机构:永安市安砂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永安市安砂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永安市安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永安市安砂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1)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8-3560129。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镇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督促落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跟踪落实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有关工作制度;完成镇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统计具体工作;指导各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镇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本镇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购销服务等。负责农业农村、农机农技、农村经管、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扶贫开发、水利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联系电话:0598-3560680。主要职责是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体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镇及市直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加强镇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和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加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开展代缴代办等便民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编制镇权责清单。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使用“乡呼县应”通道并及时做好“乡呼县应”事项办理材料的登记、收集、归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8-3560010。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并实施村镇建设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负责村镇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环境保护和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村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委会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