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洪田镇人民政府
一、机构职责
洪田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村(居)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推进辖区城市(乡村)建设工作,加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服务辖区企业项目,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承担对辖区内城市管理、村(居)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职能,实施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派驻在辖区内的专业执法力量,促进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城市、乡村公用设施管理和社区物业管理,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落实“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利用“乡呼县应”通道开展对辖区内日常事务的监管;领导村(居)委会的建设,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建设,组织村(居)民、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门前三包”等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村(居)发展服务;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永安市洪田镇文川街10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 令 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66035
党政办电话:0598-3759101
值班电话:0598-3759101
传真电话:0598-3759209
网址:http://www.ya.gov.cn/
三、领导简介
(一)涂述灵(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协调镇人大、政府、纪委工作。
(二)范福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直管财政、税收、统计工作。联系部门:财政所、统计站、信用社。
(三)项邦锋(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项目、招商引资、工业集中区开发、河长制、防汛、水利水电、库区移民、镇总工会工作。联系部门:人大办、经济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挂包联系东坑村、马洪村。
(四)陈浙勇(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人大副主席):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党建、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禁毒、生态和环保、林业、综合执法工作。联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大坑林业采育场、溪源水库项目指挥部。挂包联系上石村、湍石村。
(五)杨锦龙(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分管统战、民族宗教、民政、残联、商会、科技科协、邮政、通讯、社区工作。协助镇长抓财政、审计具体工作。联系部门:邮政支局、洪田移动、电信站、保险站。挂包联系贵湖村、生卿村。
(六)郑虹兰(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工作。分管精神文明、教育、卫生、计生、团委、妇联、融媒体、文物保护、文化体育、旅游(中央红军标语博物馆景区)工作。联系部门:广播站、卫生院、洪田中学、洪田中心小学、洪田中心幼儿园。挂包联系井垄村、林山村。
(七)吴兴聪(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负责武装、民兵、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含企业安全)、应急减灾、消防、森林防灭火工作、工业经济。协助镇长抓统计工作。联系部门:森林巡防中队、洪福应急救援队。挂包联系黄龙村、忠洛村。
(八)林浩鹭(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分管党政办、机关效能、后勤、档案、工会、公路交通、道安、行政服务中心(12345政务服务平台)工作。联系部门:党政办、公路站、洪田公路养护站。挂包联系大科村、小磉村。
(九)蔡海铉(洪田镇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洪田镇监察组组长):负责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挂包联系留山村。
(十)杨国阳(镇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工作。联系部门:供电所、烟草站、供销社、畜牧兽医站。挂包联系长川村、磉溪村。
(十一)卢平(洪田派出所所长、镇政府副镇长(挂职)):负责公安派出所工作。协管综治维稳、道安工作。
(十二)林锋(镇政府副镇长):分管村建、自然资源、城管、环卫、市场监管工作。联系部门:自然资源所、城管中队、新安市场监管所。挂包联系水东村、水西村。
(十三)黄国胜(镇政府四级调研员):分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老体协、退协工作。兼任镇老龄委、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协助项邦锋抓水利水电、库区移民工作。挂包联系:洪田村。
(十四)余生灶(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分管三资监管、招投标、农产品检测、农业机械管理、粮食生产工作。协助杨国阳抓农业农村工作。联系部门:镇村招投标监督服务中心。挂包联系:黄坑村、大坑村。
四、机构设置
1.镇党政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岗位设置
(1)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759101。主要职责是负责镇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承担办文办会、效能督查、综合协调、精神文明建设、电子政务、保密保卫、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759109。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居)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和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镇机关党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联系电话:0598-3759147。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镇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措施,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林业、水利、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农村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农民权益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和管理等工作;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具体负责镇财政管理、统计职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联系电话:0598-3756115。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具体工作;协调政法综治、群防群治、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辖区内应急预案;协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减灾、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市场监管等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各类应急事件的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类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759149。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组织实施辖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民主法治、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的管理;负责劳动保障(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科技教育、文体旅游、广播电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残联、村务公开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3759149。主要职责是负责镇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属地统筹责任、部门责任、派驻人员职责进行细化,明确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部门协作机制;梳理问题清单、权责清单,拟定综合执法工作的执法标准;统筹协调各类执法资源,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综合协调水利、劳动保障、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村镇建设、社区服务、文体旅游、应急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执法相关工作;受消防救援部门委托,承担部门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岗位设置
(1)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8-3759008。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镇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督促落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跟踪落实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有关工作制度;完成镇党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招商引资和项目统计具体工作;指导各企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镇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本镇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购销服务等。负责农业农村、农机农技、农村经管、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扶贫开发、水利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联系电话:0598-3756556。主要职责是负责民政、社会保障、文体旅游、科技教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镇及市直相关部门下放或委托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加强镇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按照“一站式”便民服务要求和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加强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开展代缴代办等便民服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指导协调进驻(延伸)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编制镇权责清单。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巡察、指挥、调度、督办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8-3759103。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并实施村镇建设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负责村镇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报批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环境保护和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村镇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委会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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