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质计所:
根据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月”活动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和引导全社会提高质量意识,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我局决定开展“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活动安排:9月24日上午9:00—11:00在商业步行街开展“质量月”现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开展咨询解答、识真辨假、受理投诉举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消费常识。(参加科室:质量科、餐饮科、食品科、特安科、药械科、商广科、消保科等有关科室各1人)
三、活动要求:
1.请参加活动工作人员统一着制服,戴口罩,做到行动统一、组织严明。
2.请各参加科室准备相关宣传资料,认真负责接待群众的咨询,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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