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25 15:28 来源: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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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和任务分工,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摸清农用薄膜产品经营者户数,督促农用薄膜产品经营者建立进货、售货台账制度,定期开展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产品质量不合格农膜等质量违法行为。请于11月20日前,将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结和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表通过福建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上报至消保科邢会佳。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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