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三明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23〕51号)要求,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对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销售环节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销售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请各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辖区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销售单位基础台账、每月3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1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以上材料通过OA文件传送报送至薛玉婷处。
永安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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