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A
范良华、王清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鸡鸭屠宰、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6〕119号)文件精神,按照“按照先集中、后定点”的原则,开展中心城市主城区家禽集中屠宰,循序渐进,稳步推行家禽“定点屠宰,冰鲜上市”。当前市民普遍喜欢现买现杀鸡鸭,不放心也不喜欢购买冰鲜鸡鸭产品,目前禽类屠宰非强制定点屠宰,集中屠宰较难开展。禽类定点屠宰建设有规划和规模等方面要求,按照国家标准《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1219-2017),建设禽类定点集中屠宰点,生产能力要达到年屠宰鸭、鸡等禽类一千万头以上。应按照规划、环保和动物防疫要求进行选址,废弃物处理和排放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还应按规模大小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官方兽医、检疫员。
在建设意愿、项目业主、资金拼盘等条件基本成熟时,我局将积极推动禽类定点屠宰工作。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请一如既往支持我们工作。
领导署名:黎录松
联系人:廖 斌
联系电话:0598-3811559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