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11号

日期:2024-06-19 09:54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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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永国用(2013)第50438号

叶兰婷

(继承人:李杰)

国有土地使用证

永安市黄竹洋路167号3单元101室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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