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1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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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2817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2605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2815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2819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0628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4549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0771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1392号 |
张碧庄、陈加清、邓月宜、李隆坤、宁友河、巫锡英、黄富金、吴细珍、周升莲 |
抵押预告登记 |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2幢2单元4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2幢2单元501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2幢1单元9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2幢1单元1301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1单元14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2幢2单元12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2单元15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2单元1802室 |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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