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1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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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3426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3425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0785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0786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0435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0786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4562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0427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2362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2363号 |
李盛雄、黄勇昌、陈媚英、陈贻火、上官彭章、上官桂菊、傅庆杨、魏小娜、陈永琦、张淑英 |
预告登记 |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2单元21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2单元2201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2单元801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1单元10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3幢1单元25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1单元7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3幢2单元1402室 |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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