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1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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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2727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2728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2966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2683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2679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2680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2369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2683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1178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1179号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402887号 |
施智强、戚俊杰、黄艳、邱秀珍、洪锦生、游爱红、郭永建、许洪钟、赖爱红 叶小红 |
预告登记 |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3幢1单元1901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3幢1单元1701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2幢2单元901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2幢1单元1401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2幢1单元702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2幢1单元801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2单元1901室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3幢2单元1702室 |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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