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15)

日期:2024-07-02 09:10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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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2955号

吴冬

预告登记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2幢2单元601室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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