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12号

日期:2024-07-25 10:30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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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3)永安市不动产权第0005220号 

林丽洪(产权共有人:王兴江) 

不动产权证书 

永安市南翔路811号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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