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异议公告 编号:(2024)第003号

日期:2024-09-14 16:06 来源:永安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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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城市建设需要登记申请人房屋被拆除,未办理产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就下列不动产权归属向社会异议征询,若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永安市燕西南翔路2199号,电话:0598-3618131)提交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逾期无异议者,将予登记发证。特此公告!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4日

登记申请人

房屋坐落

幢号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产来源

黄有斌

永安市溪霞路388号

1

1801

118.47

拆除房屋位于永安市曹远镇虾蛤村,建筑面积268.52平方米,登记申请人属拆迁换房取得(未办理产权证)。

黄有元

永安市溪霞路388号

2

1301

118.81

拆除房屋位于永安市曹远镇虾蛤村,建筑面积268.52平方米,登记申请人属拆迁换房取得(未办理产权证)。

黄金超

永安市溪霞路388号

2

1702

92.91

拆除房屋位于永安市曹远镇虾蛤村,建筑面积268.52平方米,登记申请人属拆迁换房取得(未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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