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3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1183号、永安房预城区字第201311184号 闽(2021)永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884号 |
刘坤、罗艳鸿、刘颜彬 |
预告登记 |
永安市湖滨路888号蓝湾园住宅小区6幢2单元901室 永安市南翔西路555号10幢2单元1302室 |
永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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