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一次性补助情况公示(2019年)
根据《三明市卫计委关于规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以下人员经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审核无异,拟作为2019年特别家庭一次性补助对象,现予公示。
一.一次性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女方年满49周岁的,可以直接申请一次性补助。
2.女方未满49周岁的,以鼓励再生育或合法收养为主;对于不想再生育或无法再生育且不收养的对象,要申请一次性补助的,必须具备以下两种特殊情形之一: ⑴独生子女死亡或办理等级为三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满10年,未再生育或收养的; ⑵独生子女死亡或办理等级为三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满5年,未再生育或收养,且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孕不育症的。
二.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在公示后7日内举报。
1、公示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相符的;
2、符合条件对象未公示的。
举报电话:
福建省卫健委 —— 0591-87844606
三明市卫健委 —— 8292189
永安市卫健局 —— 3859356
附:公示名单
永安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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